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西一起刑案致两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江西一起刑案致两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江西连杀3人嫌犯曾春亮,在被捕时为何还能笑着说话?
按照曾春亮亲弟弟曾平的说法,曾春亮被抓是“自愿”的,他认为曾春亮还有心愿没有完成,还有想说的话没有说。所以被抓之后曾春亮面带微笑。
早知如此
作为曾春亮一母同胞的亲弟弟,说出这样的话,倒也不出意外,毕竟他们是最亲的人。
可我还是认为,曾春亮笑是他知道被抓是早晚的事,他也明白这就是他的最终结局。
即使按照曾平的说法,曾春亮没有上过一天学,没有一点文化,可他不可能不知道杀人偿命这个道理,他一定知道杀人是重罪。
在自己残忍杀害三人,致一名7岁儿童重伤之后,他就明白自己接下来面临的是什么,只是不确定这一天什么时候到来。
在被抓的那一刻,他可能心里突然间很使然,甚至是一种解脱,所以他笑了。
心狠手辣,无所谓的态度
第二种可能就是彼时的曾春亮,心理是扭曲的,是变态的,是没人性的。
别人的生命在他眼中,可能还不如蝼蚁,他轻易剥夺他人生命之后,毫无畏惧感,也没有任何的悔改之心。
对于这样的人,逃亡之时他会笑,被抓之时依然会笑,一种无所谓的笑。
当无视他人生命的曾春亮被抓之时,他可能也会料到自己的将来会是怎样的,也许他很早之前就想好了。
当一个人把一切都想明白,想通的时候,面对结果时,会很淡然的,而被抓之时的曾春亮,应该就是这样的心态,所以他笑了。
变态的满足感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享受”那种变态的满足感。
最早在7月22日,他入室抢劫,致两人受伤,并且在临逃跑前,放下狠话:如果报警,杀了你们全家。
家属报警之后,他于8月8日返回这家,杀死两名老人,重伤一名儿童,他“兑现”了自己的狠话。
之后警方开始追捕他,但是在潜逃期间,8月13日,他跑到隔壁镇再杀一名驻村干部,然后躲进山林之中。
直到他再次出现,然后被捕。
可能他认为自己很厉害,他认为自己是主动出现,不然警方还是抓不到他,也许这点“优越感”,让他微笑。
谢邀答,对于这个问题,首先我建议参与的友友,尽量不要对这种带有,狰狞的微笑,以及,淡定自如,的表相而过多的去进行关注。这正是残忍的凶手所想达到的预期目的(死后留名)。
由于工作关系本人曾近距离接触的重刑犯人不胜枚举。(已退休)据我多年观察得出一个结论。这类犯人的心灵是扭曲的。他们的思维是抽象的。并且高估了自己的智商。抱有一种侥幸心理去实施危害社会的各种犯罪。 那么既已落入法网明知已时日不多,并已经进入生命倒计时状态。那么为何还要有如此的这般表现?(内心则是恐惧的)主要目的也无非就是,在这个令人留恋的世间,留与他人一丝看似视死如归的气概而已。因为他的内心非常的清楚。这是他人生之中最后的一次自我展现。也许能从中获得一丝些许的慰及。
如凶手“曾春亮”看似穷凶极恶之徒,一旦入住戒备森严的看守所。他的精神防线必是崩溃无疑。在法律程序的进程中,等待,对于重刑犯而言是相当漫长的。完全可以用度日如年来形容。”死缓“是他们唯一的一颗救命稻草。他们为了获取自已一丝生的希望(终审裁定书)。勇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争取获得法外开恩。其中包括自己父母,兄弟姐妹,亲戚或者是朋友,只要能争得立功表现。为自己那令人唾弃的残佘人生作铺垫。更有甚者为了急功近利,不惜捏造事实举报身边无辜的亲人或朋友。来换取用以保命的功立表现,以上种种的丑陋表现。充分的说明了越是凶残的歹徒,对生的渴望就越强烈。当我们看到这些罪有应得的生命终结时。无不联想到了生命是何等之可贵。我们有何理由不去珍惜。尤其在法律日益健全的今天,我们该如何做一名守法的公民?为这个充满和谐的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余热,走完自己完美的一生。
温馨提示,我们不要被某个别凶残犯人的一个瞬间即逝微笑所误导。也许这种龌龊的最后微笑,会伴随着他那罪恶的灵魂,永远走向那万劫不复苏的地狱之门。
欢迎参与评论,关注并指出不足之处。本人甚感荣幸。
8月16日,曾春亮落网。尽管他的裤子被褪到脚脖处了,但他的表情却让人不寒而栗!面带微笑,表情相当轻松,没有一丝丝的害怕和紧张。
据目击者称曾春亮穿得干净整洁,精神十足,光头铮亮,说明这些天日子过得还很滋润和舒坦。
曾春亮骑着摩托车出现,被捕时淡定从容的对警方说:别急嘛,我在这里,我叫曾春亮。
他还嚣张跋扈地挑衅说:“我不走出来,你们找得到我啊?”
曾春亮被捕时语速不慌不忙,语音清清楚楚,头脑反应非常清晰,内心太强大了!
曾春亮在被捕时还能笑着说话,和他此前进过两次监狱有关,有了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他行凶手段残忍,与其说是图财谋生,不如说是报复社会而随心所欲地伤及无辜。
穷途末路的曾春亮被捕时还能笑着说话,只不过是掩饰内心的无助,面对被捕假装自己很强大,是一副伪装的出来的从容假象,是最后一次的疯狂。
与其说他看起来跟嚣张的样子,倒不如说是他自知死路一条后的无奈表现。
曾春亮丧心病狂,心理扭曲,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所有的邪恶终将会被绳之以法!
习惯了
曾春亮曾经两次因盗窃罪被判刑,获刑15年,一半的人生不懂事,一半的人生在监狱,也许在他对于进监狱这件事情,已经习惯了!
性格
曾春亮是一个内心自卑,但是却很骄傲的人!出来之后经常被嘲讽,引起了内心的怒火,也许他觉得自己做出这样的事情,证明了自己,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认为解脱了
从逃亡的那一刻开始,就是亡命天涯,没有了未来也没有了希望,每天的日子就是一种煎熬,等待被抓等待审判,这一天迟早会到来,到来那一刻就不用在担惊受怕了!
掩饰
微笑、从容淡定也仅仅是表面,只不过是为了掩饰内心,掩饰自卑、掩饰自己的恐慌、掩饰自己内心的弱小。
心理素质强
抢劫未遂却没有逃跑,依旧在附近正常生活了17天!光天化日之下拿着锤子报复,手持凶器,还把监控转了过去,一样看不出任何的慌张!杀了三个人,重伤两个人,被逮捕的时候说“如果我不主动下山,你们抓不住我!”可见心理素质极强!
渴望被关注
家中兄弟姐妹6个,年轻时失去父母,两次犯罪入狱15年,很少有人关心,如果从小被关心也不至于如此!平时更多的是被别人看不起!
意料之中的结局
“我在这里!不要急嘛!”没有被逮捕的时候他已经知道自己的结局,知道自己最终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制裁!
最后的疯狂
无论自己是什么表现,最终的结局都是一样的!狂妄的他并不认为自己是被抓住的,而是自己主动送上门的!
曾春亮被抓捕时还带着受害者的帽子,也许他疯狂的内心中,并不在乎别人的生命!也没有在乎自己的生命!在他的人生词典里,就没有愧疚和后悔这两个词语!
曾春亮杀了3个人,在被逮捕的时候还能说笑,保持着一个平常的心。只能说他早就看开了,在他杀人之后,他就知道自己会有这一天,早晚是会被抓住的。
甚至他还是主动过来投案的,让警方抓自己的。毕竟他被抓的时候是骑着摩托车过来的,警方可是几千人地毯式的搜索,抓了他几天都没有抓住他呀。
如此密集性的抓捕,他躲藏的肯定也是很痛苦的,与其这样躲藏还不如冒险冲一把,若是冲出去能够离开这里就离开这个警方的排查范围了,若是不能就被逮捕了。在他看来,自己逃跑的可能还是很大的,毕竟现在这么多人都在搜索他,很少有人能想到,他这个时候还敢出来,还主动投入警方的怀抱。
最终,他还是被逮捕了,没有丝毫的意外,这肯定也是他预料当中的事情。毕竟他杀了3个人呀,杀人都是要偿命的,他的命已经不属于自己的了。
他被抓也是早晚的事情了,这个肯定是他早就知道的了,他也是一个惯犯,之前做过十年的牢,今年5月的时候才出来。
所以,他在被抓后的表现一直都是很淡定的。
这说明这个人的心理素质极其的好。就如同他在潜逃的时候,还能回到村委会杀扶贫干部一样。
只能说他的想法很多人都是难以理解的。
当然了也不排除他这几天休息不好,高度紧张存在精神恍惚的可能。他骑着摩托车奔向警方的那一刻,他可能也不知道在做什么,只是单纯的想要解脱这一切。总之,不管什么原因,他杀人了就要得到惩罚,死刑是肯定的了,就看什么时候审完,什么时候枪毙了。
还是那一句话,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江西12岁男童全身伤痕惨死家中,是被自己父母家暴致死的吗?
他居然逃不出亲生父母的魔爪!最终惨死家中,累累伤痕让人不忍直视!
康康终于可以瞑目。刚刚,余干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经公安机关深入侦查,基本查清张某辉、张某美有虐待其子张某康并致其死亡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相关案情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可怜的康康,生下来就被扔给爷爷奶奶,从小就是留守儿童的他没有得到父母丁点的关爱。2018年,他终于回到了父母身边,却从此过上了地狱般的日子!被他的父母打骂成了家常便饭,和爷爷奶奶相依为命的生活成了他短短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康康的邻居反映,经常听到孩子被打的惨叫声!刚开始的时候,听到孩子的哭声,邻居们还会跑去劝解。时间久了,连邻居们都习以为常。爷爷奶奶看到孩子身上总是伤痕累累!爷爷因为他经常被父母虐待,去派出所报案好多次,但每次都是不了了之!康康被虐待的受不了,就只有往爷爷奶奶家跑,最后一次被奶奶送回家的时候,他满是恐惧的说,回去会被妈妈打死!
那是他的亲生父母啊!为什要这样虐待一个仅仅12岁的孩子!就算孩子调皮捣蛋,打骂也要有个度!
这还是父母吗?本该给他保护和关爱,最亲近、最信任的人,却将他虐待致死!可以不爱,但请别伤害!法律会制裁这两个残暴的杀人凶手,他们,罪有应得!
江西上饶12岁男童惨死家中一案,江西警方已经通报这个案件的最新进展,警情通报是这样说的:“基本查清张某辉、张某美有虐待其子张某康并致其死亡的犯罪事实。”基本上可以断定是被其父母家暴致死,令人痛心。
被家暴的致死的可能性比较大,我们来看一些细节:
1、事发后,孩子的爷爷赶到儿子家(孩子的父亲),看到孩子全身都是伤,手腕上还有勒伤,这明显是被施暴所致。
2、孩子爷爷证实:孩子以前是爷爷养大的,但是其儿子张某辉夫妇回到老家后,就把儿子领回去了,自此以后孩子身上经常会有伤痕。说明孩子经常被其父母家暴。
3、孩子妈妈的堂妹向接着证实,孩子的妈妈,也就是张某美脾气比较急躁,她经常光顾的棋牌室老板也证实,张某美人很豪爽,但是有些暴脾气。说明她有打孩子的可能和个人缘由。
4、孩子的爷爷问儿子孙子是怎么死的时候,孩子的父母亲口说是他们捆住孩子的双手吊起来,然后就死了。
5、孩子的父母曾经把孩子送到镇上的医院救治,但是医生当场就宣布孩子已经没救了,并且跟他们说这是家暴。
综合以上信息,再加上警方的通报内容,基本可以确定是父母家暴所致死亡,即使不是直接打死,家暴也是诱因,父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据说他们还有一个二儿子卖给了别人,虽然被亲生父母卖掉命运也是很悲惨,但值得庆幸的是,可以免于像哥哥这样被家暴致死,也算是不幸中之大幸。希望小朋友走好,也希望人间有爱,不会再发生类似惨剧。
(文中图片和部分信息参考纵相新闻)
7月24号上午,张永健准备去儿子家看望孙子,当进家门之后,看见自己12岁的孙子,张某康身上到处都是伤,并且手腕上还有被吊起来之后的痕迹,张永健赶紧打 *** 给儿子张某辉,当张某辉赶回来之后,告诉自己的父亲是自己将12岁儿子,吊起来才死亡的,然后什么就不愿意说了。
爷爷张永健让儿子张某辉儿媳妇张某美去派出所报案,7月25号晚上十点多,张某辉,张某美来到了派出所门口,但是二人并没有进去报警,并且回去之后向家里人解释,是派出所民警叫他们明天再去报警。
等到第三天之后,张某辉才去派出所报警,民警经过调查之后,初步判断是张某辉将自己12岁的儿子虐打致死,目前已经被刑事拘留,是什么原因能让一个父亲生生打死自己12岁的儿子?
据了解张某康之前都是在爷爷家里生活的,爷爷照顾了他将近十年,这才和父亲生活没多长时间,就被虐打致死,张永健说:自己的儿子,儿媳妇成天打牌不沾家,可能是孙子张某康贪玩,所以被虐打致死。
就在记者采访张永健的时候,还有一条重要信息流露出来,就是张某辉可能存在卖掉自己儿子的嫌疑,因为几年前他们还有第二个儿子,
张永建说:以前儿媳妇张小美说过,经中介介绍把二儿子卖到了浙江省江山市,当时卖了四万块钱,但是自己只拿到了8000多,剩下的钱全部给了中介,不过目前这一个消息还没有得到证实,但我觉得是他爷爷张永健说的,所以真实性还是很强的,如果这个信息是真的,那么张某辉不光涉嫌殴打他人致死,还有卖掉自己儿子的罪名。
真的不能理解一个父亲,竟然将自己两个儿子,一个打死一个卖掉,这是有多么禽兽不如呀,虎毒还不食子呢,简直是枉为人父。
希望这种 *** 尽快得到法律的制裁
这么严重的皮外伤,肯定是暴力所致,只是惋惜,如果爷爷奶奶在男孩的哀求下,不把男孩送回父母身边,如果爷爷奶奶能管制下男孩父母,兴许这起悲剧就不会发生。
而一起又一起的虐童事件,背后的原因更应该让引起人们的重视和深思。
之一,孩子的任何行为一定是对父母的模仿,这种模仿会一代又一代延续。
男孩的父母小时候一定也是在父母的棍棒底下成长的,所以打孩子、虐待孩子在他们的观念中,这是被允许的,并且正常的,甚至于还会变本加厉。
曾经看过一个视频,男孩从小在父亲的家暴下成长,长大结婚生子后,他的拳头也伸向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虽然他一直很抗拒走父母的老路,可是他根本无法控制自己。
由此可见,所谓的“棍棒教育”、“棍棒底下出孝子”着实害人不浅,并且影响的不仅仅只是一代人。
第二,父母没有责任心,没有学会对孩子负责,那是他们的父母在他们小的时候或许也没有对他们有过责任心,教过他们要对自己的孩子负责。
很多孩子的童年中,父母缺席得太严重,很多人身边也比比皆是。
忙,工作没时间,把孩子往老人身边一甩,就啥也不管了,寄寄钱财,送送物资,好像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就已经尽到了的样子。
老人负责孩子的日常起居,学校负责孩子的成长教育,父母就可以放心的什么都不用管,不用操心,但是,不接触孩子,不教育孩子,不管制孩子,父母对孩子的责任和意义又体现在哪里呢?
也许有人会说生活所迫,但是如果说是生活所迫,知道养个孩子负担重,那么一胎都没有能力带,二胎又是怎么回事?二胎生下来后,走的还是一胎的老路,这又何必?
生孩子不仅仅只是传宗接代,生孩子前,父母都要有清醒的认知,作为父母,自己有义务和责任好好养育好他、培养好他,而不是当一个只会给钱给物的甩手掌柜。
孩子的成长只有一次,错过的教育和人格塑造,是补不回来的。
是被自己的亲生父母家暴致死的,他父母已经投案自首,目前正在接受调查。
江西上饶的男童康康今年12岁,一直和爷爷张永健相依为命,是爷爷将他带大的,父母一直在外地工作。
近日康康的舅舅发现孩子全身伤痕躺在家里的地上,就赶紧和张永健打 *** ,等爷爷回来的时候发现孩子全身冰冷,已经没有了呼吸,手腕上还有勒痕,便询问自己的儿子,也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怎么回事,儿子回答夫妻俩把康康吊在那就死亡了,其他的不愿多说。
但是张永健认为是父母将孩子打死的,在事情逐渐要暴露的时候,康康父亲去当地派出所自首了,对自己打死亲生儿子的事供认不违。
我们传统文化都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但是这已经超出了教育的范畴,属于家暴,是违法犯罪行为,所谓“虎毒不食子”他们怎么能对自己的孩子下如此毒手?
7月27日江西鄱阳一男子持棒殴打女子致其死亡,男子已被捕,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判决?
看了视频,光天化日之下做出如此行为,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及其恶劣。
看客观的情节,故意杀人无疑,在警方通报没有出来之前,不便讨论最终的量刑,但我还是忍不住想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
结合目前的关键词:1.公共场所(江西鄱阳田畈街镇当街)。2.被抓捕归案。(警方通报的信息:抓捕归案,即没有自首情节。)
若该男子没有精神病,没有立功、坦白等情节,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死刑立即执行。
退一步来说,至少也应被处死缓。
看江西法院的两个判决:
一、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赣刑一终字第38号。李用良故意杀人二审刑事裁定书。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用良为泄一己私愤,将被害人推向正在运行的列车,导致被害人遭列车碾压肢体分离而死亡,系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李用良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但其在公安机关及法庭上翻供,无悔罪表现。李用良在公共场所故意杀人,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之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用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江西省高院认为李用良在公共场所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大,应予严惩。
二、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赣04刑初19号。熊钰龙、廖言喜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一审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熊钰龙在公共场所持刀杀害未成年的被害人,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但其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且当庭认罪,故可对其判处死刑,不必立即执行。
判决:被告人熊钰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希望该类犯罪嫌疑人能被法律予以严惩。
7月27日12时许,江西省鄱阳县田畈街镇发生一起命案。一位59岁的男人用棍棒击打37岁女子的头部,致使后者横死街头。令人奇怪的是男人为九江市浔阳区人,女子是河南省社旗县人,而案发现场则在鄱阳县的一个镇上。两人的生活是如何产生交集的?
施暴者和受害者的年龄相差22岁。从图片上看,死者身体条件很好,生前应该是风姿绰约的。按理说这样的女人不可能接受身边有个59岁丈夫的现实的。很有可能是金钱维系起来的不正当关系。
网上有消息称,受害者之前用了该男人的很多钱,却和别的男的好上了。目前没有证实该消息的真实性。警方发的通报上也只是提到纠纷二字,至于是财产纠纷,还是情感纠纷问题,吃瓜群众不清楚。
俗话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可能是受害者把嫌疑人逼急了,才使得他丧失了理智,做出令人发指的事情来。不管受害者对错与否,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她生存的权利。
光天化日之下,犯罪嫌疑人有极端的方式结束了他人的生命,给社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案件性质恶劣,不判死刑不足以平民愤。
可悲的是,大中午的,居然没有一个人上前阻止犯罪嫌疑人的暴行。否则这个事情完全可以避免。也许是受之前案件的影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如果该男子精神正常,那毫无疑问,这是一起故意杀人的恶性刑事案件,而该男子理应判处死刑。
事件还原
2020年7月27日在江西鄱阳,光天化日之下,一名男子在街头手持铁棍,朝着一名躺在地上的女子头部猛击,造成该名女子死亡。
据悉,该名男子59岁,死亡女子37岁,事故起因可能源于纠纷。
后该男子被警方抓获,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之中。
(备注:这个通报太不严谨,女应该是“社旗县”人,而非“旗社县”)
视频显示存在主观故意
从网上视频可以看出,死亡女子躺在地上,已经一动不动,没有丝毫反抗能力。
而此时嫌疑人依然把手中铁棍高高举起,使劲朝女子头部击下,给人的感觉就是一定要置人于死地(视频开始时可能女子已经死亡)。
单从视频看,嫌疑人存在主观故意,就是以杀死该女子为目的。
并且停止手中的犯罪行为后,还有拿着铁棍朝人群走去的行为。
是否有精神疾病?
这种情况只是一种假设。
如果行凶者有精神疾病,那么就会有一套鉴定措施,因为精神病人如果在发病期间杀人,理论上不会被判处死刑,只会附带民事诉讼。
当然,鉴定当事人在事发时候是否是病发期,是专业的医学鉴定来确认的。
一切正常则判死刑或者无期
看视频画面,可以用惨无人道来形容。
如果行凶者一切正常,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他都不应该把人殴打致死,这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的一切要素。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杀人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江西一起刑案致两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江西一起刑案致两死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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