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一家三口被撞身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一家三口被撞身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无力还债,杭州一家三口在家自杀身亡,女儿还怀着8个月的双胞胎!大家如何看待?
作为一个人,在生存的空间里,只有通过自己的思维,从灵魂深处去感受爱的情感;或是那一时刻到来时,体验到了幸福中的快乐;或是某一个不如意,而造就的哀伤里的痛苦。从而来体悟人生中的境况一一或喜或悲!
倘若这个作为独立体的个人,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对社会也失去了信心。在家人和朋友那里感受不了丝毫的温暖,自心也无法觉悟到来自于自己的爱的温存。于是,这样的来自于灵魂间的爱的丧失,迫使得这个人走向了人生的极端。每一个不爱自己的人都会是如此。
俗话说,哀大莫过于心死。正是这三口之家中的每一个人,因为事业上的受挫,使得生活上困顿,进而造成了他们精神情感上的爱丢失了,不仅对人,同时也针对于自己,仿佛生存的空间中,一切皆如冰窖,冷酷无比。所以,才促使得那样的悲剧发生。
尘世之中,我们每一个人应该在爱的基础上葆有一颗善心,热爱社会,热爱自己,以及感恩身边的一切,纵使生活中偶尔会有这样的,或是那样的不如意事,一旦历经,可心中的那颗爱的灵魂,会呼唤出希望的种苗,顽强地坚挺着继续走完自己的人生之路。
大年初二安徽阜阳男子酒驾致一家三口死亡,一同喝酒的要不要承担责任?
一般没有责任,除非你能证明你喝酒并开车他们其中几个人或者某个人在这个过程中促使你酒驾了,即便如此,举证也非常困难。
你说人家劝你酒了,证据呢?你说人家劝了,人家说没劝,这个怎么断定?再说劝酒了也没让你开车啊?还不是你自己要开的。所以基本上还是自己来负全部责任。
酒驾违法,保险不管,只能自己负责。所以男士们喝酒后是不是要开车,还是要考虑清楚,这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和全家人的幸福来赌博的一种行为,还是要提前考虑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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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全国各地正在欢天喜地的过春节,大家合家团聚,其乐融融,我从网上突然看到这个事件,深表痛心,为这一家人祈祷。那么我们来看看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
大年初二安徽阜阳男子酒驾致一家三口死亡,一同喝酒的要不要承担责任?
具体事件是这样的,安徽阜阳,一家三口路遇车祸,事故现场惨烈,护栏 *** 车厢,车主疑似酒驾,3人已失去生命迹象。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对于这个事件,我有如下看法。
首先,我很痛心这个司机,作为一名驾驶员,你应当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首最起码的原则,为了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在自己出事了,连带着妻子儿女,对不起亲戚家人。就比如我自己,这几天在跟家人团聚吃饭时,当要喝酒的时候,就考虑一下自己是否要开车,否则就喝饮料代替白酒。
第二点,一同喝酒的要不要承担责任。说实话,我们这也有几个例子,驾驶员出了交通事故去世了,家人就是找到了一同喝酒的几个人,那几个人可能出于道义上的原因吧,每个人都拿出来三万五万不等的钱作为补助遇难者家属了,也没有经过法院。
那么如果经过法律途径要不要承担责任呢?
一起喝酒的人是否要承担责任,这个喝酒是朋友好,哥们好,才一起吃的,不属故意什么的,所以正常来说是没有责任的,但是要看他对死者是否有劝酒的行为,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或者在明知对方醉酒的情况下,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以上过错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上面这个事件中,如果其他人没有强迫或者胁迫驾驶员饮酒的情形,一起喝酒与最后他出车祸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那么一同喝酒的人就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我还在想,我们的交通部门是不是把高速护栏改装一下,用塑料桶当做护栏,这样就算出事,伤亡也不会那么大,因为我看到国外的高速路就有这么做的。大家以为呢?
我对这个事件的看法就是这样的,大家如果还有什么想法,请在下面留言,我们共同讨论。
事件回顾:2月17日(大年初二),安徽阜阳,一家三口发生车祸,事故现场惨烈,护栏 *** 车厢,车主疑似酒驾,3人已无生命迹象。
这里有几个疑问,驾驶者在哪喝了酒?谁陪着他喝的酒?一同喝酒的人对于此事要不要承担责任?
让我们普及一下相关法规。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但如果发生以下四种情况饮酒出事,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是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 *** 对方喝酒,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的情况;
3、一人已喝醉,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未阻止喝酒的司机酒后驾车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由此可见,此事中若非驾车者自己独自在家喝酒,一定会有人要承担责任。一起喝酒的没有阻止朋友酒后驾车,都有一定责任,若有劝酒的,要更多的承担责任。估计一起喝酒的心里在发慌了!
生命可贵,斯人已逝。事件给我们警醒:开车莫喝酒,喝酒莫开车。文明喝酒,不要野蛮劝酒。关注他人安全,共创社会平安!
在谁家里喝酒的谁承担百分之五十责任,陪着喝酒劝喝酒的赔款百分之五十的责任,额度更低300万算了,一次性让他们搞破产OK,一天到晚所谓酒文化,干脆一步到位倾家荡产让他们在劳教所度过一生算了,同时也给社会敲山震虎。
大年初二走亲戚,本来是高高兴兴的事,但是发生这样的惨剧,也是令人痛惜。
像这样喝酒出事,同桌担责的事情很多;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情也不少。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对这些类型的案件,处理的结果和方式都不尽相同。那么对于这些事件,到底该怎么认定?我们不妨深入地探讨一下:
之一,喝酒出事与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是两种法律关系。虽然有一定的联系,但是并不必然相互因果,因此应当作两个案件来看,分割开来进行分析。
第二,喝酒后出事,无论受害人是因为失足坠楼的或者是开车被撞了,对受害者都是有一定的损害的。那么一同喝酒的人是否应承担责任呢?
根据《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只要一同喝酒的人,没有什么过错,并且尽到了安全防护义务,那么一同喝酒的人就不应当承担责任。
简单点说:醉酒的人喝酒,只要不是别人硬劝,或者硬灌而喝醉的酒,如果是他自己的心情,自愿喝酒的。那么其出事不出事?与一同喝酒的人无关。反之,如果一同喝酒的人有什么激将行为或者明知道对方不能喝,而非要对方喝等行为。那么该一同喝酒的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是并不是说,一桌的人都应当承担责任,这仅限于那些劝喝酒的人承担责任。
第三,司机喝醉了酒后开车,这本身就是不应该的,其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如果一同喝酒的人看到该司机喝醉了,对其开车驾驶的行为,采取了有关劝阻或者阻挡的行动。但醉酒的人不听,非要开车,那么一同喝酒的人就没有责任;如果一同喝酒的人看到司机喝醉了,没有采取任何行动,那么对于司机出事,一同喝酒的人多少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即劝酒又放任别人酒后开车,那么一同喝酒的人责任更大。
所以说:喝酒应当完全自愿,随意即可;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江干区一家三口被发现身亡,女儿怀着双胞胎, 你怎么看?
我该怎么看?待思考……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我也无能为力!
首先定时有原因才会导致突发事件发生,其民警一定要查明事情真相,给已故者一个说法,何况肚子里还有两个且未出生的宝宝。是意外所致,还是人为或是他人导致,定要彻查!
真希望每天都能少一些这类的案例,搞得我心里好慌,郁闷至极,心情很不好……
江宁一家三口死亡后续:系家庭情感纠纷引发,丈夫扼死妻子和儿子, 你怎么看?
这个男人实在太没有人性,妻子儿子都是自已最亲的人,他又怎能下如此毒手。我觉得他不是人,而是某一种怪物它长相人类外,其它都是怪物组成,血液是冷血动物,头脑是恶狼魔鬼送给的,所以他没有人性,在他眼里只有自已。在造成这样的悲剧,实在让人惋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一家三口被撞身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一家三口被撞身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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