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子夜爬遭蛇咬倒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男子夜爬遭蛇咬倒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扶人反被讹诈,这样的事到底该怎么样处理呢?如果遇到这种事该找什么部门?
谢谢邀请!
好心扶人,却反遭被扶人讹诈。
如果碰上这种事,首先是以理据争,道理实在讲不通,对付这种恩将仇报,要钱不要脸的人。更好的处理方式是报警,由警察询问现场证人,并调取监控录像,作出正确的判断和调解。另外,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讼诉,要求讹诈之人,对自已作出精神上的损失赔偿。
为了惩罚邪恶,伸张正义,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对这些恩将仇报,忘恩负义,为了钱而不要脸人,公安应该以诈骗罪追究讹诈人的刑事责任,同时法院也要对讹诈者重判重处,绝不姑息。这样做,会让别人引以为戒,不敢再犯。
不认识的,我可不会去扶,扶不起,不想吧自己至于倾家荡产的危险中。打个比方,遇见抢劫跑路的抢匪,我马上让开,别挡了他的道,保护好自己,就是对家人好,对社会好。这些事是警察的事,我可不能越俎代庖,警察受伤,有单位报销治疗。牺牲了,国家有补贴,没后顾之忧。反过来,我,什么都没有,何必逞强。警察是国家的执法机构,有专业的装备,和权力。我们做好守法的公民,其他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士处理。
讹诈是一种犯法行为,直接报警。在找到证据后,像法院起诉,让他付出应有的罪责,如果法律支持经济赔偿,一定要,哪怕自己不要,拿到捐给贫困儿童做福利。一定要让这种行为付出代价,还社会一个洁净的空间。
谢邀,事世不断变幻,人心愈加复杂。时下,人们大多数视物质与金钱至上,人与人之间缺失了最基本的理解与勾通。感恩与回报却不复存在,因为灵魂在渐渐扭曲。
"世人皆醉我独醒",对我而言这是我的为人处世的态度。听起来很是清高,但是仔细想想,若要守住人性的底线就应该努力做到这一点。扶人反被讹,着实叫人愤怒,然而,首先我们不能和他对着干,这样反倒与己不利。保持清醒头脑,疏理出确凿证据,用言语慢慢引他上套,最后乘机报告有关部门,(无论哪个国家机构,拨打110更好)在整个过程中手机要起致关重要的作用。
我不会"一遭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因为毕竟有良知的人还是有的。要是冷不丁扶了一个本应该扶的人呢?那必然是好事一件啊
恶魔的眼泪再发翻船事故,美丽的巴厘岛,到底该不该去?
恶魔的眼泪可以说是巴厘岛旅游的必打卡景点之一,位于巴厘岛东南部海域的蓝梦岛上,是一个高约十余米、由岩石构成的小海湾。
来到恶魔的眼泪,站在海湾的礁石上,视野极度开阔,碧蓝且一望无际的大海尽收眼底。海水一阵阵冲刷岸边的礁石,激起巨大的浪花,时而波澜不惊时而汹涌澎湃。激起的浪花形成的水汽在阳光照耀下能形成绚丽的彩虹,非常壮观。
但是恶魔的眼泪看似很多时候都风平浪静,然而偶尔就会有巨浪袭来,很容易把游客卷走。当地 *** 也考虑过加装围栏来保护游客安全,但是又遭到当地村民反对。目前这一景点已对中国游客关闭。
其实巴厘岛还是值得一去的。除了恶魔的眼泪,巴厘岛还有许多世界知名的景点。金巴兰海滩的日落,海神庙,乌鲁瓦图断崖这些都是值得一去的。
说明外国游览区的景点安全措施不够完善,特别是涉海的地方,不单单警告牌就可以,应该设置高高的铁栅栏,并且需要后退多少米。作为游客,去当然可以去,但自己要提高防范意识,懂得敬畏生命,敬畏大自然!
凡事都是有利有弊,如果说因为恶魔的眼泪屡次发生帆船事故,就否定巴厘岛旅游的话,我认为这是一刀切,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做法。众所周知,巴厘岛是一个全世界著名的旅游胜地,地理位置优越,风景怡人,气候宜人,每年到巴厘岛旅游的个人、团体数不胜数。
首先,我想就事论事,为什么恶魔的眼泪会屡次发生事故,其实说到底就是因为去旅游心大胆大,自己没有安全防范意识,不是说出去旅游要有安全意识,任何时候自己都要有安全意识,就算你不出门躲在家里,烧伤了烫伤了摔倒了骨折了数不胜数的案例,总之,再美的风景也不值得你去送命陪葬。
其次,在美景和打卡面前,不要失去了自己最基本的判断。现在 *** 的发达,各个渠道都有网红各类达人在宣传,哪里哪里有什么美丽的风景,美食、建筑……不要盲目从众,跟风,想去一个陌生的地方,请提前做好规划,这是一个成年人具有正常思维都会去做的事情,查查这个地方的背景、政治环境、水土、人文,这个地方是不是安全?有没有风险?而是一味地想要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觉得别人去过的地方我也要去,我也要拍这种美美的照片证明我来过。最终倒霉的只会是自己,买单负责也是你自己。
这个世界没有什么非去不可的旅行,如果有,那一定你生命的旅途。在不安全的情况下,请一定不要怀有侥幸心理,去试图挑战未知。如果安全不能保障,景色再好也是枉然。我们喜欢旅行,不是盲目的冒险,更不是作死。我们乘兴而游,也是为了尽兴而归。出门在外,最重要的就是平安。
为什么人在做好事之后还会被别人称为笨蛋傻瓜?
这种所谓的别人自己就是傻瓜,请听我道来
1.做好事在国内大多数人看来就是多管闲事,国人总是觉得多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之所以有这种心态,大多数人都是因为由此受到过伤害,做了好事反而害了自己,大家不是时不时听到某某某扶了某个摔倒的大爷大妈,反而最后赖在自己身上,无法脱身,呵呵,直是一朝被蛇咬啊!上过道,怕了!
2.纵然有些时侯做了好事被人误解,但我们有颗善良的心,有看优良的传统,即使委屈了,被误解了,该做好事的还是要做的!
3.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一员,即使你再独行侠,能力再强,只要身处社会,就会需要别人的帮助!
就我自己来说,该做雷锋我就做,尽我的能力去做就好,别人怎么看,那是人家的事!
为什么现在老人倒在路旁还是无人敢扶?
“一遭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是主要原因。造成这个原因的,我认为对老人的歧视占主要成份。
一、媒体的宣传,使人们来了个“一杆子打翻一船人”。首先是小品的出现,让全国人民记忆犹新;其次是不时地报道:因为让座致老人受伤,让座的青年赔偿;老人使用免费公交卡,致使高峰期车辆更拥挤等等。一句话,凡出现一例有关涉及老年人的“坏事”,媒体就会争先恐后地报道,使老年人成了众矢之的。
二、很多中年人,特别是年轻人,对老人有偏见,甚至敌视。因为老龄人,特别是领着养老金的老龄人,他们辛苦了大半辈子,好不容易才熬到了退休。退休后,正逢祖国太平盛世,家庭负担减轻,尽情地享受退休生活,因此引起了不能正确对待的中年人和青年人的不满。一是认为耍起的比他们上班的人待遇还高;二是享受着免费进景区,免费乘坐公交地铁的待遇;三是乘坐公交地铁还要辛苦上班的人给他们让座。
三、有一部分不是老人变坏,而是坏人变老的人,按我们农村俗话说“一个骡子不好搞死一万马”,做了一些的确既伤中青年的心,也伤国家的利益的事。乘坐公交地铁强行要求年轻人让座;不顾年轻人的辛苦,不分场合地点,高声喧哗,影响中青年的休息;倚老卖老,好像他老了就应该全社会,全人类都应该尊重他。更为可恶的是以蝇头小利,伤国家利益——老年人使用老年卡,用完可以得一块肥皂,到年审前,拿着卡,一小时打一次,只打卡,不乘坐。
如今国家对老年人有很多优惠政策,作为老人,应该感谢党,感谢 *** ,心怀感恩,这是其一;其二,今天我们享受党和国家的优惠,是因为祖国富强了。祖国要继续富强,还得靠中青年创造,所以我们也应该对中青年感恩,克服自己,便利他们;三是要提高自身的素质,让中青年瞧得起。只有这样,才不至于遭社会的歧视,才会受到中青年的尊重。
公共场合遇持刀人威胁别人,能不能用钢管从背后击打头部制服他?该怎么办?
谢谢邀请。这个问题我以前就思考过,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是管呢?还是不管呢?如果管,没管好,自己反被歹徒刺伤或刺死,谁管我呢?如果不管,那再讨论这个问题就没任何意义了。管也要有管的 *** ,最安全的方式就报警。但歹徒都是穷凶极恶的,有时光报警根本来不及。
既然报警来不及,就要采取措施及时制止。有没有一种办法既能制止犯罪,又不会防卫过当呢?没有!真的没有吗?记住了,真的没有😂😂😂除非你有枪,冲天呜枪震慑犯罪分子。话又说回来了,你之一不是警察,第二不是犯罪分子,普通老百姓哪儿来的枪呀?真要有枪,谁还用钢管呀?😂😂😂
接下来就是如何制止犯罪的问题了。兵者,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虽然说的是战争,但打架也是一样的道理。首先,你不能警告犯罪分子,只能趁其不备一招制敌。俗话说骂人无好口,打架无好手。他既然是犯罪分子,手里又拿着刀。他是正在实施犯罪,跟罪犯还有什么法律、正义好讲?你要做的就是要及时制止犯罪,避免非法侵害。不用霹雳手段,不显菩萨心肠。否则,犯罪分子捅你几刀,你不但没救了别人,反搭上自己的性命,得不偿失。虽然你的死比泰山还重,即使比十座泰山都重,也还是活着好😂😂😂
其实,从昆明火车站恐怖事件之后,我就想过这些问题。那些说别往犯罪分子致命的地方打,打其腿部或者这里、那里,都是纸上谈兵,根本也没打过架。打起架来,局面根本控制不住。这不是拳击比赛,你不敢打死他,但不能保证他不敢打死你。何况面对的是穷凶极恶的持刀歹徒?要打就往死里打,没打死算他走运。打蛇不死,反被蛇咬。至于,什么防卫过当不过当,那是法官和律师的事。总之,活着比什么都好,一边打架一边想着过当没过当,只会害了自己。要相信法律、公平和正义。
谢谢邀请,公共场合持刀威胁他人,能不能用钢管击打头部制服他?这是个司法负刑事责任,和见义勇为两个概念之间的的问题,首先我要声明一下,我不是专业的司法人士,只能说说我对此事的看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除了有医院鉴定的精神病患者,其他都是具备有完全的思维能力和行为能力控制的人,触犯了法律,伤害了他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就算是正当防卫或者是见义勇为,也要有选择性的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因为,人的大脑是人的生命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要是经钢管一样的金属物重击的话,对方就会倒地不起,重者,很有可能一命归西,轻者,也会患上严重的脑震荡,从此不省人事。
这就是明知会危及到对方的生命,而不考虑后果,导致对方死亡或者是残疾,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虽然你是见义勇为,但你的行为不得当,导致他人死亡,法院很可能会以故意伤害导致他人死亡罪,依法对你判处有期徒刑。如果导致他人重伤留下残疾,法院也会以伤害罪来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所以说,遇见他人用刀子威胁他人,又想见义勇为,无论手中拿到什么物件,对将要行凶者进行打击,必须要避开对方的致命处,同时打击的力度也要恰当,以打掉对方的伤害能力,不造成对方严重后果为标准,才是见义勇为的行为。
谢邀,这种情况我以为击打头部好像不妥,更好是击打持刀的手臂较为妥当。即防止他伤人犯罪,又没有因误伤而夺人性命。虽然他有犯罪的举动,但毕竟还没有真正实施犯罪的行动。大家以为如何?
虽然我不是法律专业出身,但我觉得如果有人在公共场所公然持刀威胁别人的生命安全时,那么他在此时就已经是一个 *** 了。
我们在面对这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 *** 时,应该立刻采取能够采取的所有措施来及时制止其暴恐行为。
如果有人说可以救人,但不能伤害正在实施暴恐行为分子性命的话……那么我们只需要向这种人提出一个问题:
假设说,在火车站候车的时候,或者在航站楼准备登机的时候,有人拿刀放在他的父母、妻子、儿女的脖子上要杀人的时候,让他自己选择,问问他那时候想怎么做?
谢邀,
不是法律工作者,只能说一下拙见。
《1》首先持刀者还没有造成人身伤害之前,
尽可量在自己别受伤害的前题下,此时持刀人也只是嫌疑人还没实施犯罪,如果你一棒子削脑袋上万一打死了你可能会惹上“关司”,说的对与不对大家一叙直言,这里仅是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2》以经行凶了,杀死人了,或捅伤人了还拿着刀不放下,这时就算你在后面出手给了罪犯一铁棒子……
但你部位的选择也至关人命。
既使是面对这样的罪犯,也不是所便怎么整死都可以的。
不然警察来了就开枪不就完事了吗!
也还是要按照步骤来,先劝降,狙击放在后面进行,
你尽可能也别上来就一闷铁棒爆头削死。
铁棒子抡圆了使上原劲,你削在他哪也够它呛,特别是削在持刀的胳膊上,瞬间那条胳膊不但刀落,这一条胳膊五分到八分钟内几乎与“残了”相差无几(麻木不好使了)。
此时暴徒他若再捡刀,第二铁棒真接奔着捡刀那条胳膊你就可力量削,有多大劲使多大劲吧!只要稳准狠能以打上为准。
因为一般杀了人的精神状态亢奋异常,有时子弹打上去都像没反应一样,所以在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时候,你要绝决下定一棒定乾坤的胆量和勇气。
你若成功废了它两条胳膊它也就对你没有致命危胁了,但此时决你不可大意恶狼反扑凶残致极,丧心病狂的亡命之徒能量非同小可,你也要心理加大棒。
直接断喝,在动打废你一条腿,它若不服还去捡刀您就真别贯他直接削断他腿,法院,法律会根据情节为您撑腰的。
如果你一棒子下去对方的刀落了,嫌疑人不在有捡刀的动作或反扑动作,你就要断喝它抱头离刀远一些的距离,顺式把刀踢远或握在手中。
决绝不可大意疏忽。
不然倒下的一定是你!切记!
不然这社会好人还不得被欺服死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男子夜爬遭蛇咬倒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男子夜爬遭蛇咬倒地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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