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偷手机出逃140公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偷手机出逃140公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曾春亮从8月7号案发前一天到被捕前逃跑路线是怎样的?
8月7日,曾春亮从丰城市焦坑乡带着作案工具骑着摩托车到山砀镇康家附近。
8月8日,进入康家行凶后逃跑到厚坊村。
8月8日到8月13日一直在厚坊村。
8月13日杀害驻村干部后逃跑到焦坑乡附近的山上。走的是厚坊村山路直路,地图标的是导航的。
8月13-8月16日,一直躲在焦坑乡附近的据点。
8月16,从焦坑骑摩托车到杭桥村被抓。
根据现有的线索和证据,我个人推断如下:
7月22日晚,曾春亮经过踩点后,之一次潜入康家大院,撬开三楼卧室,睡于床上。当日早上被康母发现,后与其子搏斗,逃走后撂下狠话:不许报警,否则杀你们全家。
7月23日,白天,曾春亮在镇上游荡,观察打听康家动静。并于当晚再次潜入康家休息,把作案工具绳子、手电筒、螺丝刀等藏在床底。所以康家人24日上午打扫卫生的,又发现了床下的东西。
7月24至8月5日。曾春亮前几天在山砀镇吃喝玩乐,这已有人证。当他证实康家报了两次警后,恼羞成怒,决定报复康家。后面的日子应该是谋划报复方案,买好铁锤砍刀,寻找作案后的躲匿地点,购买准备吃穿住用行的物品,偷好了一辆摩托车,藏好。以备逃跑使用。
8月6日,曾春亮来到山砀镇准备实施报复。8月6、7日未行动,住旅社被拒。
8月8日早上,第三次潜入康家,先在厨房杀死康母,后上二楼逐房间搜索,杀害康父,重伤七岁康家外甥。之后坐三四楼喝光四瓶水,抽不少烟,等待康家其它人回来杀害。后没等到,就逃走了。
8月9日到8月12日白天,曾春亮躲蒇在事先找好的藏身地点,好吃好喝好睡。
8月12日晚,曾春亮决定趁夜外去探听风声,并歇息厚坊村村部。也许是睡过了头,13日早上被驻村干部桂和平起了疑心,上楼察看,被曾春亮残忍杀害。
8月13日至16日下午4点前,曾春亮躲在藏身之处,惶惶不可终日。知道自己兔子尾巴长不了。
8月16日下午4点,曾春亮走投无路,垂死挣扎作最后一搏,冲关撞卡,被民警生擒活捉。轰动全国的大案宣布告破。
随着对犯罪嫌疑人曾春亮的审讯,一切细节定将水落石出。各位拭目以待吧。以上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文原创。图片来自 *** ,侵权联删)
这个具体路线曾春亮没有说,警方也没有公布具体情况,我们可以大致推断一下。
7月22号他入室盗窃被发现,后康某不顾威胁三次报警。
从7月22号到8月7号,曾春亮在哪里?他在干什么?因为我们知道8月8号早上他上门报复杀人。
01,案发前的这半个月时间里,曾春亮最起码做了两件事情。
- 在周边县镇流窜作案,因为他好吃懒做,没有钱他就生活不下去,所以他为了生存,肯定会到处盗窃;
- 密谋杀人后逃窜的路线,准备逃窜后藏匿的地点,食物,水,以及生活物品等。这一点我们从最后被捕的时候的着装、表现可以看出:这几天他藏得很好,日子过得不错。
- 02,那么案发后8月8号案发后到8月13号,曾春亮的路线是怎样的呢?
- 从监控录像我们看出曾春亮行凶杀人后就骑着摩托车逃离现场,逃往哪里?因为这个时候警方已经悬赏现金5万元,所以他只可能逃回老家厚坊村。
- 因为他的反侦察能力极强,所以他之一时间并不会逃回之前找好的藏身之处,而是先上山上转一圈,让山上留有自己的味道,这样追踪的警犬就会把目标放在山上;
- 然后他用酒精等物品,清除掉自己身上的味道,再从一个隐秘的路口下山,逃回他之前找好了藏身之所藏匿;
- 藏了一天,发现警察没有找到他,然后胆子就大了起来,所以就去村委会宿舍睡觉;
- 8月13号被驻村干部桂高平和同事发现,逃离现场后又去山上转了一圈,然后再次回到藏身之处藏匿;
藏身之处很可能有电视机、手机等物品,他可以在新闻上看到大批民警围捕他的报道,他看到民警被他引到山上之后,非常得意;
在所有人都关注、搜捕三天无果的情况下,神经病的他觉得自己再不出场,可能就做过一场好戏了。
就跟我们小时候捉迷藏游戏一样,一个人藏的太好,所有人都找不到的时候,他就会突然跳出来吹嘘:我要是不自己出来,你们10天半个月都找不到我……
不管他是不是有神经病,现在已经被抓捕归案,经过审讯,他必将供述所有的罪行,不久之后,他将为自己的罪行付出生命的代价。
从他犯罪的轨迹上看,他的逃跑路线很简单,或许他根本没有想到过逃。
一、8月7日,他应该呆在家里,有人还在集市上见到他,还一起吃了早餐。吃完早点,他或许就去了遇害者家里附近,但没有下手。
二、8月8日一大早,他又到了康家,发现静悄悄,他轻手轻脚上了楼,把两位老人杀害了,然后又砍伤了7岁的小男孩。
三、杀人后,他回到了厚坊村,找了个有空调的地方睡觉。
四、8月13日,他在睡梦中给驻村干部惊醒,一番搏斗之后他杀死了驻村干部。
五、杀人后,他骑着摩托车并没有急着跳跑,找了个人踪罕至的地方藏了起来。
六、风声鹤唳,几千人的搜索队伍步步为营,他开始惊恐不安。
七、一番挣扎之后,他想家人的最后一面,因为他牵挂着生病的姐姐。
八、8月16日下午4点,他骑上摩托车上路了,半个钟后撞上了枪口,他知道反抗是徒劳的,于是乖乖的举起了手。
曾春亮应该不想逃跑,要跑他杀了两位老人之后他就可以跑了。或许他想做个更大的,看到这么警察,他绝望了,想冲卡,作最后的跳墙......
从案发到被捕,曾某亮的行踪路线官方似乎并未透露。但依据网上的部分报道,我们不难做出如下推断。
7月22日(入室盗窃)~8月8日(康家行凶)
7月22日,曾某亮进入康某家盗窃被发现,后出言威胁不许报警。但康家人随后还是向警方举报了这一事情,这事被曾某亮知晓后,似乎是将他激怒了。
所以,从7月22日到8月7日这段时间,曾某亮估计是一直在盘算着这个行凶计划,提前准备着各种作案工具。可能也早就规划好了逃亡路线,找好了藏身之处。然后,在一切准备就绪后,8月8日便潜入康家“报仇”。
8月8日(行凶后)~8月16日(冲卡落网)
在康某家行凶后,曾某亮估计就按着自己的计划,先跑到了山上,留下气味诱导警犬搜捕,放下“烟雾弹”。随后,他又跑回了山下,躲到了他自己事先准备好的、较为隐蔽的藏身之处。
在躲藏了几天之后,曾某亮的通讯设备(手机估计没电了),他不知道外面的情况具体怎么样,所以在8月12日晚上他可能冒险外出打探消息。但可能后来天色已晚,他便借宿在了村委会宿舍,不曾想第二天一早被驻村干部发现,他随即又杀人灭口。
二次杀人后,他又再次逃跑回到了自己的藏身之处。但也正因为这次露面,他把自己的行踪暴露了。这一次他来不及再跑到山上忽悠警察,所以被警犬闻出了气味。
警方慢慢锁定,并缩小了曾某亮的藏身范围。最后曾某亮知道自己躲不住了,这才跑出来冲卡,结果被警方一举抓获归案。
以上曾某亮的行踪,是笔者个人的猜测,不知道大家的看法又是怎样的呢?欢迎下方留言评论互动哦!
逃跑吧少年怎样退出从另外一个手机上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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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逃印度情绪骤起,中国手机下一站在哪?
一个人一个手机,通常来说就足够了。所以,可以粗俗地来说,手机的未来就是看人口,那个国家的人口是正增长,那这个国家就有手机发展的希望。哪怕如美国人那么有钱,但也只能是一人一台手机,两台就已经不多见了,一人三台手机大概就不是干正经生意了吧。
按照联合国的人口预测,未来30年,全球超过一半的人口会出生在8个国家,即刚果、印度、尼日利亚、巴基斯坦、埃及、埃塞俄比亚、菲律宾和坦桑尼亚。假如现在印度已经不是中国手机的未来,那么剩下的那7个国家,就是中国手机的未来了。但这7个国家,基本上是一个比一个穷。里外看看,可能也就是菲律宾的经济在未来会比较有起色,所以,可能菲律宾更被看好一些吧,剩下那几个全是非洲国家(巴基斯坦太穷,和非洲国家一样穷),实在太穷了,都比不上菲律宾有潜力。
由于半数的出生人口在这8个国家,那么就可以说,新增的全球半数手机潜在消费人群在这8个国家了。未来这8个国家,那个发展的好,那个手机就会卖得比较多。我看好印度和菲律宾,但由于印度已经被问题排除,那就只有菲律宾可选了。
但问题是,手机还会流行30年吗?
跟人借手机边走边打,然后趁机溜走,属于盗窃还是侵占还是什么?
一、基本案情:跟人借手机边走边打,然后趁机溜走。 对上述行为应当如何定性?基本的观点有二种:1、行为构成诈骗罪;2、行为构成抢夺罪。 二、应当认定为抢夺罪 三、法理依据: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的行为,其本质是被害人会当场意识到自己遭受财物损失。依你所述,作案人在实施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的行为时,是先以借打 *** 为名将被害人的手机骗到手,然后再趁被害人不注意持手机逃走,符合“趁人不备”的特征;其次,作案人携被害人的手机逃跑时,被害人马上就意识到自己的财物遭受到了侵犯,符合“公然”的特征。因此,作案人的行为应构成抢夺罪。 四、为何不是诈骗罪?或盗窃或侵占?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其最重要的特征是被害人受骗后产生错误认识,从而“自愿”地处分财物。这里的“处分”应理解为被害人有将财产转移给行为人支配或控制的意思。本案中,尽管被害人上当受骗,听信了作案人的话,但也只是将自己的手机暂时借给作案人使用,并没有转移手机所有权的“处分”意思,此时作案人对手机并不拥有所有权。因此,作案人的行为应不构成诈骗罪。 至于盗窃,作案人取得财物是“悄悄”地,本案显然不符合这一特点。 至于侵占,其占的行为是合法的,只是后来“拒不退还”,本案显然也不符合此特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偷手机出逃140公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偷手机出逃140公里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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