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生被同桌扎数百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女生被同桌扎数百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小学的时候,用铅笔扎过男同学。我想知道你有没有欺负男同学的故事?
呵呵!我用大扫把打过我们的男生,还有上高中时候,我们班有一个男生,对我母亲不尊,我给了他两耳光,当时被我们班主任看见了,他过来说,为什么打他,我说他骂我老妈,如果他骂我,我可以当没有听见,但是,他骂我老妈就是不行。所以打他,最后班主任没有说什么就走了。
记得小学一年级,我和我邻家的孩子一起坐的,还有一个是其他村的,他坐在我们两个之间,大家应该都有经历过,就是划分桌子吧?
那时,我和邻家的孩子划了一大半,隔壁村的就可以放下一本书,过界就被打,被打哭了好几回,我和邻家的孩子也被他姐骂了好几回。。。。。
陕西汉中高二女生腿上布满“小血点”,校方称是为互相激励同桌拿笔扎的,你怎么看?
其实我深有感触,高中的生活太累了,一上课就特别瞌睡,又不敢睡怕睡了就听不到老师讲的课了,所以尝试各种 *** 叫醒自己,就差头悬梁锥刺股了,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没有啥,如果真是校园欺凌,那就绝不姑息!
孩子被同学铅笔扎伤需要找家长吗?
如果是我的话一定会去找对方家长的,孩子用铅笔扎我孩子,这种行为在我看来很严重,如果我不去给孩子主持公道的话,同学还会扎我孩子的,而且还会经常欺负我孩子的。所以我要去找对方家长沟通的,如果对方家长不让孩子承认错误,还觉得有理,我就会教孩子以牙还牙的,
孩子被同学铅笔扎伤了,需要找家长,你应当告诉他的家长,让他以后教育他的孩子注意这方面,今天扎伤了,是小事,如果再以后不住的话,造成严重后果,那就不好了,那就很难想象,所以你和他家长好好沟通一下,也是为了孩子好,这没有什么,但不能为这件事情闹矛盾就不好了因为孩子小,不懂事,只要教育到位,好好的告诉他相信他们能够做好他们还是好同学,好伙伴,希望他们能够健康的,快乐的成长
陕西汉中高中女生被男同桌用笔扎得满腿是伤。校方称是同学间开玩笑,你怎么看?
一般来说,新闻越短,内容越深。首先不去追究谁对谁错,就只看新闻,我们会怎么想?小丽和同桌在学什么,头悬梁锥刺股吗,他们在课上如果有人不专心听讲就用笔去扎对方的话,老师站在讲台是能够看的一清二楚的。如果有人说一次两次老师没看见,可是都能扎出轻微精神障碍倾向,这是不小心扎一次两次能导致的吗。
首先男生在身体上就存在对女生的天然优势,同样一笔下去,“效果”有很大差别。而且在自己已经被扎伤的情况下,正常人会继续这个游戏吗,我们可以大胆猜测是小丽在自己受伤或者说明知自己无法跟同桌抗衡之后选择投降,但是男同桌依然我行我素,单方面继续这种恶劣行径。可能他认为这只是个游戏,或者他认为如果小丽受不了了就会免去他借的钱。可事实证明,即使已经到了高二这个年龄段,小丽依然没有受到学校应用的保护,你可以说她性格懦弱,不知道自我保护。可是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如果你在这种情况下,你会怎么处理。
很显然,这次事件的处理结果和以往的事件处理流程如出一辙,肯定是双方家长到校长室坐一下,然后男同学道个歉,顺便说一下自己也被扎伤。然后小丽这边父母看到对方也道歉了,可能之前借出去的钱人家也还了,可能还给了点治疗的费用。可是我们知道精神创伤是长久的印记,在这之后的很多年小丽可能都会对男生或多或少的有抵触心理,甚至可能封闭自己。这些损失能够用金钱衡量吗?
我认为是开玩笑,主要责任在于女生,为什么这么说呢?男生扎一次女生反抗,还会满腿是伤吗?可能当时两个人没当会事。男生也应该反醒,这样开玩笑有点过火,总之伤害了别人身体就应该负责任。
看到这条新闻,我很气愤,腿被扎的到处是伤,这是开玩笑,请问校方发言人,你家孩子要是也被扎了,你也说是同学间开玩笑么?!简直岂有此理!!
我要是这个孩子的家长,直接诉诸法律,这已经给孩子造成了身体和心灵上的伤害了!这么小的人,就如比恶毒,他是怎么下的去手的!看着满腿的伤痕,触目惊心!这不是校园欺凌是什么?!
教育教育,教书育人,我们的家长和学校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除了教给他们知识,也要教育他们形成完整的人格!
被扎腿的,要坚决与歪风邪气作斗争,扎人的要纠正变态心里,这种人踏入社会,肯定是祸害社会不轻!
教育真的需要改革了……
近日,陕西汉中一女高中生被同桌用中性笔扎得满腿是伤,经当地教育部门工作人员核实,实乃源于二人的“监督互扎”约定,即谁上课打瞌睡或者不专心听讲,另一方就用中性笔扎腿的方式予以监督对方。
学校老师和同学也均表示,两人关系一直很好,并不存在欺凌一说。
先不说调差核实的结果是否真实,我们先假定事实本是如此,那么两人之间这样的“监督互扎”的约定到底是不是合法的民事行为呢?在造成了对方身体伤害的情况下,对方是否有赔偿责任呢?学校又是否有责任呢?
从法律上来说,这种行为我们称之为“被害人承诺”的行为,即基于被害人允许他人侵害自己可支配的权益的承诺而实施的阻却犯罪的损害行为,其对于行为人的责任的承担具有重要意义,可以降低行为的可责性,甚至可以排除行为人行为的违法性。
但是,并非所有的“被害人承诺”的行为都可以阻却违法,“被害人承诺”阻却违法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包括承诺能力、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承诺的权限以及时间条件等因素的限制。
承诺能力,就是被害人理解承诺内容和意义并做出承诺的能力。本事件中,两名学生均为高中生,年龄大概在16周岁左右,在法律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做出的与自己年龄相符合的民事行为是有效的。很显然,两名学生在这个年龄段,对相互用中性笔扎腿会造成身体伤害的后果应当是清楚的,有做出“被害人承诺”的能力。
同时,对做出这样的承诺的意思表示也是真实的,目的是为了互相监督而采取这种非常手段,没有胁迫、欺骗、诱导等情形,所以两名学生的行为是具备承诺能力,符合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的。而影响该“被害人承诺”行为是否阻却违法最重要的因素就是是否超过承诺的权限,只能对个人的法益做有限承诺,并不得侵害社会法益和国家法益。
其中,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个人法益中最重要的权益,任何剥夺他人生命和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都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因此,得到被害人承诺的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行为仍然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或者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民事责任,只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事件中,用中性笔互扎身体,是对身体的伤害行为,超越了可以承诺的界限,造成了伤害的结果,应当承担赔偿的责任。
当然,在这件事情上,学校没有尽到监管和教育的职责,没有尽早的发现和制止,有一定的责任,在之后应当加强学习之外的道德、法制的教育;两名学生在这件事情上自身也要承担自己过错范围内的责任,明白自己作为法律的主体,什么行为可以做,什么行为不能做。如今,双方能够协商解决,并达成协议,结果是好的,也希望两名学生消除芥蒂,加强自制力,更好的学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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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搞清楚校方哪位代表说的“开玩笑”,然后找校长谈谈,看看怎么处理,如果不满意报警,按故意伤害罪起诉。学校也担责。
2.提前做好给孩子转学的准备。
3.校方、警方处理都不满意,那你可以和校方也开个玩笑。当然这个玩笑开的也得让校方满意。
儿子住校,和女孩打闹,女孩不小心摔倒致使下巴摔破缝针,我该负责任吗?
首先谢谢邀请回答,我觉得女孩不小心摔倒导致下巴破了缝针这事,我觉得你站在道德方面的话,你应该负点责任,因为毕竟是和你儿子一起打闹的吗,但你也不用负全责,全责是学校,在学校老师没有看好。
我觉得你应该去人家看看女同学,问问医生怎么说的,关心关心人家,医药费什么的,我觉得能付点就付点,因为这事毕竟跟你儿子靠边,而且还是同学,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不要因为这事处理不好,让俩同学绝交。
自己的孩子也要教育教育,跟同学玩时,要注意安全,动作范围,幅度都不要大,这样对他也不会造成伤害,对同学也不会造成伤害。
在这祝这女同学早日康复
我想你提这个问题,就是不负责任,掰着脚趾头算一算,你也该负责任啊!你孩子住校和别人打闹把人家弄伤,你还用问?要是你孩子摔了,你会毫不犹豫地让对方负责任。不要试图让学校负责,不要耍赖!
这种情况我觉得首先之一步,肯定要带点东西主动去对方家看望并道歉,(虽然不能全怪咱家宝宝),毕竟是因为他们在一起玩导致的,医药费这些的倒没什么必要去处理,因为毕竟是在学校发生的!但是你要是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结算一下也无所谓,最重要的处理事情的方式要得当,并说给孩子听(这里说的是告诉孩子,但是不要说教,或者批评,毕竟孩子也不是故意的)!总结一句话一些好的处理 *** 肯定会影响到孩子未来处事的 *** !
图中是我家儿子在淤泥里回来的时候,地面太脏,太乱,他怕扎脚,自己想办法过来!这个时候我可以把他抱过来,但是他是去了一次解决问题的机会,和不同的体验过程,生活中无处不是教育,放手,放心,用行动去影响自己的孩子!
题主问题我认为双方家长及学校都有责任,孩子之间追逐打闹是相互的,双方都有责任,其次,学校作为监管机构未进行阻止或是设施问题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但你方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在学校中发生的打闹造成伤害,被伤害方的责任首先由造成伤害的小孩监护人承担;个人建议可以找对方家长和学校一起协商赔偿事宜,你方承担40%,对方和学校各承担30%我认为是比较合理的,但鉴于法律问题的专业性,建议你可以先咨询律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生被同桌扎数百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生被同桌扎数百下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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