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儿疑幼儿园被性侵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女儿疑幼儿园被性侵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南京女大学生被诱骗至勐海县遭谋杀,洪某为何对同居女友下此毒手?
洪某的作案动机警方还未公布,根据现有信息分析其杀人动机不外乎两种可能:
一、其本身精神偏执,有暴力倾向。可能与其合谋的另外两个人也是相同性格。据李某倩朋友透露,洪某性格偏激,两人相处时曾危险李某倩,如果分手,就会杀你父母。从洪某的朋友圈来看,他喜欢炫耀拿钱的照片,不排除其迷恋枪战杀人游戏,本身就是个很危险很暴力的人。
二、他以及与他合谋的二人,有其他案底,被李某月发现后,杀人灭口。而且更大可能是涉毒品等犯罪行为。这并非胡乱猜测,而是由根据的。
- 一是可从从他们选择的作案地点可一窥究竟。为什么选择到云南勐海县,这个西南紧邻柬埔寨的区域作案。云南勐海县离江苏十万八千里,选择在这里作案,必须面对人生地不熟的境地。但是看他们合谋的作案 *** 来,一定对该地区比较熟悉。为什么几个江苏人会对这个偏僻地区这么熟悉呢?这不得不让人猜疑,他们肯定多次去过该地区,去干什么?涉毒犯罪可能性更大。
- 二是洪某在实施犯罪行为后,还狡猾地伪装自己,他在与朋友的微信聊天时装出自己很无辜的样子。还说:李某倩是蓄谋以和他吵架为理由,出去躲避。很可能是去做诈骗集团,搞违法犯罪的东西,他说李某倩迟早要为此付出代价。一个女朋友失联的人,居然会猜她去诈骗c搞违法犯罪活动,诅咒她迟早会付出代价。这段聊天记录,无意间暴露了其犯罪的事实,原来他早已让她付出代价,而真正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可能是洪某自己。这就是无意间暴露了自己的心理。
真正的作案动机还需等待警方的最后公告,知人知面不知心,女生们谈恋爱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
十有八九是女友发现了三个人的严重违法行为,例如购买毒品或贩毒,也有可能贩毒集团也有参与其中,比如说让他们三人背个命案再来参与贩毒(像不像电影情节?)!希望早日看到警方的调查结果。
不敢想象爱情这么经不起人性的考验?
多么青春靓丽的漂亮女学生却因交友不慎丢了性命,太可惜了,男友凶手太残忍,畜牲不如。
这绝对是一起有预谋的案件,可怜被害者在临死前还住在和男友同居的“家里”,太单纯善良的一个姑娘。估计直到去云南的路上也是带着憧憬去的,目标应该是找男友或者替男友做事。
为何这样说呢?一个在校大学生为什么一人行色匆匆去往一个陌生地方,而且时间上安排的那么紧凑?
答案只有一个,就像电视剧中演的桥段,有一个她非常在乎的男人在那边等着他,或者男友让她帮忙做什么事。,只有这样,女孩才会一刻不停的来到云南勐海县。
女孩到来之后前来接她的刚好还是江苏同乡,这让身处异地的李某月对眼前两位同乡深信不疑,甚至在晚上九点多敢跟着两个同乡陌生人走动。
从这点可以看出女孩得是多大的心,多在乎男友,才会在过安检时候没有起疑心,这点就为她以后遇害埋下隐患。
据说女孩(李某月)的男友洪某在女孩遇害后,还能若无其事陪同女孩的父母去公安局办案,说明他杀害女友前,已经做了详细周密的计划,早就做好心理准备。
洪某为何要千里诱骗杀人女友呢?
原因肯定不是简单的感情纠纷,杭州失踪女子案件就是很好的案例,金钱驱使暴露人性的丑陋。
就网上发布洪某的职业照片来看,肯定是他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被李倩月知道了,或者说是洪某的家庭有什么秘密,严重威胁到了洪某的自(家庭)身利益,他才会买通社会上的人物将女友异地杀害。
虽然李某月尸体已经找到,两个直接凶手也已经落网,但是洪某雇凶背后仍有很多神秘关系等待抽丝剥茧,才能看到真正的真相。
南京女大学生交友不慎,把自己的性命搭进去了。在这起凶杀案中,不能说她一点责任都没有。女生是在地铁上与犯罪嫌疑人洪某邂逅的,之后确定了恋爱关系。
女生是外貌协会的,对洪某的长相很满意,而且对方还有肌肉感。在洪某吹得天花乱坠的情况下,该女生很快坠入了爱河中。据死者好友说,她爱得很卑微。洪某的掌控欲很强,时常和她发生争吵。
绝对不是因为生活琐事,洪某才杀害这位女生的。也许是她知道了洪某的秘密,而这个秘密和犯罪同伙张某某和曹某都有关联。所以这两个人为了保全自己,铤而走险,将女生杀死并抛尸荒野。
洪某自己不出手,却将这种重大的事情交给另外两个人去做,这样岂不是容易导致信息外泄吗?所以我认为这三个人是一条船上的,而且那两个人听命于洪某。
假如女生将秘密散播出去,三个人都会吃上官司。与其这样,不如尽快将其解决掉。幸运的话,没被发现,就可逃脱法律的制裁,这样还有存活的机会。但是女生把消息透露出去后, 就一点希望也没有了。
洪某是官二代,一直没有告诉女友自己具体做什么工作,就是这样一个人,居然俘获了女生的芳心。女孩在不了解的情况下,带他回家见了父母。
这件案子绝对没有那么简单,估计是案中案。普通的争吵不会让对方产生杀人的想法,更大的可能是死者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东西,让对方有了危机感。
现代情况,除了威胁到个人利益和生命安全,几乎不会以命赌命去杀害自己的女朋友。
南京女大学生被男朋友以及朋友合谋哄骗至云南杀害掩埋,并且对外谎称失踪,很大可能是因为女朋友李某在生前发现了洪某以及朋友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而且还可能是违法犯罪行为。
据警方通报,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杀人案件。所以从吵架到引诱至云南乃至后面的杀害掩埋,还有后面的谎报失踪都是男朋友洪某以及朋友三人一起策划的。
然而为什么洪某的朋友会帮助他一起去杀害一个妙龄大学生呢?我认为一方面是直接损害了他们三人的直接利益,因为三人并非是学生,而是李某在社会上认识的,所以很可能从事的个人利益遭到损害。
其次,很可能是三人在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李某知道后还为此吵了一架艾欧,但是作为女朋友的她尚未向警方举报,但是为了保守自己的密码,三人合谋哄骗杀害了李某。
所以到头来都是双方利益遭到了损害所以才会下此毒手,不惜将自己的朋友甚至是妻子杀害。
贵州民政厅:检查11所儿童福利院、4607所儿童之家;此前“儿童疑被性侵”被证实系编造,你怎么看?
这个事情如果没有 谁会凭空捏造的如此栩栩如生 很担心万一是事实 现在他们依旧还在遭罪 这些孩子如果能活到成年 很难想象他们日后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那些披着羊皮的狼又在继续毁坏着孩子的肉体和灵魂 我呼吁所有福利院无死角的公开监控探头 社会群体一起监督 社会的志愿者每个班级安插2位志愿者(24小时监督)不允许离开视线,另外我呼吁社会群体想法一起监督,真有禽兽就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南阳一幼儿园负责人涉 *** 女童,警方查证:该幼儿园无办学资质,系违规办学,共有3个班55名学生, 你怎么看?
看待这种问题我觉得我们要从三方面去反思。
之一:就是这家幼儿园没有办园的资质,竟然这样明目张胆的开业办学招生,然而 *** 监管单位居然没有查封,这一点值得我们去深思。
这里是否牵扯到监管单位与幼儿园之间的利益勾结呢?或者是监管单位玩忽职守,对幼儿园的创办不闻不问,天天坐在办公室,两耳不闻窗外事呢?
第二:家长给孩子报读幼儿园的时候,是否有清楚的了解过,幼儿园有没有办学资质呢?
很多家长都没有这种法律意识,认为只要是幼儿园就可以的,其实这是法律意识淡泊的提现。
或者家长知道没有办学资质,可能因为学杂费比其他幼儿园更便宜,他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样的行为也就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第三:幼儿园负责人涉嫌 *** 幼童,这是一种严重犯罪行为,为何负责人要对幼童实施如此残暴的行为?
这一点值得深思。难道幼儿园负责人不懂法律吗?
肯定不是,由此看来,一定是这个幼儿园负责人的心理变态,心理扭曲,这样的人更不能办学。
为了预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需要国家 *** 监管部门严格管理。各位家长们的法律意识也要大力提升。
有资质就不会出问题吗?中国人太注重那几张纸了,按照目前的情况如果没有民办幼儿园的话试问靠公办幼儿园能满足需求吗?办一个私办幼儿园想把所有证件资质都备齐全真的很难的,如果拿到资质后相关部门不加以管理也是白搭,我个人看法是放宽私办幼儿园的政策和办理相关证件的门槛,教育部门和食品安全部门加大力度对后续的管理,只有后续管理要求严格才能让家人放心也能更好保障孩子们健康和安全,如果象以前一样只有拿到证件然后相关部门都不跟进管理的话那孩子们的安全和健康问题一直都会发生的而且还不单单发生在私办园身上,公办幼儿园学校一样也有出现问题。
云南昭通一名7岁女孩在学校宿舍内遭一陌生男子性侵,你怎么看?
近日,7岁女孩小羽的母亲杨女士接到了学校老师的 *** ,要求她尽快到学校来一趟,因为小羽病得厉害,可能需要动手术。杨女士随后意外发现女儿睡觉时不脱裤子,还一直用双手捂住自己的 *** 。随后,她被眼前的一幕怔住了:女儿隐私部位红肿、流液,伴有瘙痒与疼痛。在杨女士的再三追问下,小羽才怯生生的地说出了自己被性侵的事情。小羽就读于一所全封闭寄宿制民办学校。家属到学校要求查看监控视频,学校回复超过10天的视频已被覆盖。
结合相关信息,我来谈谈我对此事件的几点看法:
嫌疑人涉嫌 *** *** ,情节严重,性质极为恶劣。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 *** 罪的解释: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 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 *** 的,以 *** 论,从重处罚。 *** 妇女、奸淫 *** 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一事件中,受害者年仅7岁,因此嫌疑人已经涉嫌 *** 不满十四岁的 *** ,需要从重处罚。因此,嫌疑人最终归案之后,他很可能需要需要面临十年有期徒刑的处罚。如果最终查明嫌疑人在实际上不止对一名 *** 进行过侵犯行为,那么他可能需要面临更为严重的处罚。
令人感到愤怒的是,嫌疑人的魔爪竟然伸向了一名年仅7岁的 *** ,他的这种行为完全可以称得上是禽兽不如,毫无人性可言。这样的嫌疑人,如果不将其及时捉拿归案,对于整个社会都是巨大的威胁,因为我们根本不知道这种人的底线究竟在哪里,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其做出如此缺乏道德缺乏人性的行为。
学校安保制度存在明显问题。
学校的安保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问题,理论上来说,作为一所全封闭寄宿学校,非学校学生和工作人员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是不应该被允许进入学校的。
如果是校外人员作案,我们不禁要问那么他究竟是通过什么方式进入到这个全封闭管理的学校,并且在犯下如此恶行之后还能轻轻松松离校呢?学校保安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究竟是否做到了自己的责任呢?
如果是学校内部人员作案,那么问题就变成了这种禽兽是如何混入学校内部,并且在侵犯女生之后,还没有被及时发现和查处。学校的安保和学校的老师,难道一点迹象都没有发觉?
如果学校故意删除监控,可能存在包庇嫌疑。
学校声称因为事件发生在十天之前,当时的监控已经被覆盖了,这种诡异的说法又让人嗅到了一股猫腻的味道。一般来说,按照行业规定,监控视频都会保留至少一个月,对于学校这样的敏感单位,保留的时间只会长不会短。这个学校倒好,短短十天监控就被覆盖了,如果真的发生什么状况,想要进行追溯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这样的监控,对于保障学校师生的安全似乎并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场。另一方面,老师特地打 *** 给受害人的母亲,要她尽快到学校来一趟,语气和态度似乎都让人感觉学校对此行为多少是有些知情的。
种种迹象不得不让人怀疑是否存在有人在事发后故意删除监控已混淆视听的可能性。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关于窝藏、包庇罪的解释: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确实有人在案发后故意删除了相关的监控调查,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已经通过特殊手段帮助嫌疑人进行逃脱警方的追捕,已经涉嫌构成包庇罪,包庇者和嫌疑人原因,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对孩子必须要做好性教育。
这一事件对于很多家长来说也是一个启示和警醒。不管自己的孩子多大,对孩子做好性教育工作都是极其关键的。一旦危机来临,有相关知识的孩子更有可能逃离恶魔之爪。如果真的发生侵害事件,有相关知识的孩子一定也会在之一时间报告家长和老师,及时将不法分子捉拿归案,绳之以法,避免后续可能的进一步伤害。
今天看到一个头条号“好人一生平安1雨”发文讲述这个事情。看了一下,这个号认证为昭通学校宿舍内疑遭性侵女童母亲。这算是当事人的现身说法。
整个内容有点长,我将截图放在下面,大家可以点开图片看看内容。
这是一起极其恶劣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更为恶劣的是,这起事件的发生地点便是在校园里面。还有,根据家长所说,这是一起封闭制寄宿学校,外人基本没有机会进入,但却仍然发生这种犯罪事件。现在公安机关已针对这个事件立案调查,不过是以涉嫌猥亵犯罪立案。
这里面的两个医院诊断结论不同。通市之一人民医院诊断结论为:外阴溃疡、 *** 炎、急性外阴炎、处女膜裂伤等。医生表示孩子病情非常严重,需要住院治疗。而人民医院的诊断则是‘处女膜完整’。这个诊断结论还是相当的重要,直接影响孩子的受伤情况,也直接跟后面的定罪量刑相关。因为医院诊断结果不同,学校也存有异议,这个可能需要进一步的检查确认。
从这位家长的描述来看,学校及老师在这个事件表现的无疑异常冷漠。学校只是想着如何撇清或减轻自己的责任,没有考虑到被害人的心理感受以及治疗问题,更别说在追究真凶方面所有作为。客观说,在一所全封闭寄宿制学校内出现这种性侵女童的恶劣性犯罪,那老师和学校必然存在不尽责的问题。这个事情,其实仅仅认为是这位家长的事情。在一个封闭寄宿制学校出现这种事件,其他家长同样要予以重视。今天这位家长的孩子成为受害者,如果没有查明真相,如果没有抓到真凶,那其他孩子就有可能成为被害人,处于一个不安全的环境下。
更高院上个月才表示,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要坚决依法严惩,对性质恶劣、危害重大者,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要坚决依法判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形成不敢侵害少年儿童的法治氛围。希望我们公安机关能够早日破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严惩犯罪嫌疑人。
从目前媒体曝出的情况来看,该事件发生以来,出现了一系列让人匪夷所思的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点:
之一,事件发生后,充分曝露了该校管理存在严重问题:一个学生住宿的学校怎么能让陌生男子随便出入?大学对于学生宿舍的管理,也没有如此“随便”!见于此,这男子是“真陌生”还是“假陌生”,让人不免多了几分猜疑!
第二,事件发生以来,学校一直“打太极”的表现究竟是何居心?孩子出了问题,不实事求是地告知家长,还导致弄出的两份医院检查报告“互相抵触”?是医院“错了”,还是其中另有不可告人的“隐情”?
第三,事件的发生,曝露了教育主管部门存在严重工作问题:平时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是如何监管的?出了如此严重的校园安全事故,主管部门的职责何在?这中间恐怕相关领导有许多叙述不清的“内部原因”了!
第四,7岁的孩子是不会说假话的,从孩子口中,事情的来龙去脉已大致清楚,警方也已对此事件进行立案侦查,学校为何还在“半遮半掩”,难道还想把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事已致此,难不成还想继续“遮掩”下去?是什么力量,让学校有如此“气魄”,不得不让人浮想联翩!
此事件,表面看是一所学校的事故,如果剖开现象看本质,任何一件事情的发生,都有其原因存在,都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尤其是发生了如此恶劣的校园事故,其本身已不再是一件普通的校园事件可以论之。唯此,足可见当地的教育管理是一种什么现状了!
1月7日网上爆出云南邵通7岁小女孩小羽在学校宿舍内被陌生男子性侵,关于此次事件我有以下五点看法。
一、学校的管理存在明显的漏洞
2020年12月23日,杨女士收到老师发来的消息说是女孩小羽眼睛红肿需要带去治疗,25日杨女士来到学校,之一眼所看见女儿的景象让人非常的伤心,小羽右眼红肿,脚上生有冻疮,走路一瘸一拐并且还不时的咳嗽,整个人没有一点的精神。晚上的时候杨女士发现女儿 *** 红肿,并且有液体流出,女儿最后说是十多天前在学校被人性侵,这个消息让杨女士如雷轰顶。从种种信息都表明,学校的管理存在明显的漏洞,每个宿舍都有生活老师的,一个孩子被憔悴成这样,并且小羽还说性侵过后床单上到处都是血,难道这所有的事情生活老师都没有发现吗?还是说发现之后并没有说出来?所以不得不让人怀疑学校的管理。
二、为何两家医院诊断的结果不同?到底是谁在说谎?
25号晚上发现女儿异样之后,26号一早杨女士带着女儿还有老师来到了昭通市之一人民医院诊断,该医院的诊断结果是:急性外阴炎,抹点药就没事了。对于这个诊断结果杨女士感觉到诧异,所以第二天又带着女儿来到了市中医院进行诊断,该院的诊断结果是:外阴溃疡、 *** 炎、处女膜裂伤、肺炎。随后,小羽的父亲熊先生选择了报警,从这里可以看出两家医院的诊断结果明显不同,说明有一家医院的诊断结果,可能存在误诊,我认为这是一个值得调查的方向。
三、为什么学校的监控只有10天的记录?
现在无论是幼儿园还是什么学校基本上都是监控覆盖,所以在之一时间小羽的父母来到了学校,选择要调取监控查看。但是没想到学校给出的说法是:本校的监控记录只保留10天,10天之前的监控记录就被自动删除了,所以没办法查看,当时发生了什么。按照道理来讲学校的监控肯定不是那种太次的产品,那么不是太次的产品为何监控记录只有10天的保留时间呢?并且按照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辖区内所有学校的监控记录必须保留一个月以上,这是硬性规定。那么小羽所在的学校为什么健康只能保留10天?我认为如果不是被人有意删除,那么这个学校也是存在管理上的问题。
四、学校的做法让家长寒心
父母将孩子送到学校,不求个个都能成材,但是至少要让其健健康康吧。小羽被性侵十多天之后生活老师都没有发现,可见,对于年幼的住宿生来说,学校的做法非常的不妥。并且按照杨女士的说法,当时老师让其不要先报警,先保密,因为这样有利于孩子成长,然后学校再进行调查。并且在看到中医院的诊断结果时,学校认为这个结果不对,说是有可能是小羽的尿液感染导致的,我想问问该校的校长,尿液能导致处女膜裂伤吗?事件已经发生,学校应该在之一时间提供出相关证据,帮助家长和警方来尽快破案,但是该校的种种做法,让小羽的父母非常寒心。
五、学生在学校如果被欺负或者被性侵,应该之一时间告诉老师或父母
当时杨女士如果不检查自己女儿的身体,可能这件事情到现在还不被知道,小羽在被欺负之后,选择了将这件事情放在心里,不告诉任何人,这种做法是非常错误,也是非常危险的。如果小羽在被性侵之后,之一时间告诉老师告诉父母,我认为这样给孩子带来的伤害也能够降低,并且破案起来也非常的方便。现在好多孩子在面对这种突发事情之后,都选择了闭口不谈,一个人默默的放在心里,不告诉任何人,这样的做法只会让坏人更加的肆无忌惮,所以在学校发生事情之后,应该告诉父母。
以上五点就是我对本次事件的看法,也希望警方能够尽早破案,早日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学校或者父母应该安排心理老师对小羽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她尽快走出黑暗,让其好好面对以后的生活。
以上内容和图片均来源 *** ,如有侵权告知必删
*** 、猥亵是所有犯罪中最令人发指的,而当魔爪伸向的是年仅7岁的女童时,这个人已经不能称得上是一个人,实在禽兽不如,不早日将他抓捕归案,难平心中气愤。
事件经过
小羽今年7岁,到了上一年级的年纪,父母长期在外工作,因此他们把小羽送到全封闭寄宿制民办学校——昭通市昭阳区文野学校就读。
2020年12月23日,小羽的父母接到孩子的老师打来的 *** ,称小羽的眼睛最近有些红肿,希望他们能接小羽回家带她去医院看看。小羽的母亲赶忙带她去医院做了检查,还好医生说没什么事情,小羽的妈妈松了口气。
但到了晚上要睡觉时,女儿的反常举动却让她奇怪,自己去抱小羽时,她下意识地就会捂住自己的 *** 。妈妈脱下小羽的裤子,结果发现女儿的 *** 红肿。
这时候小羽才说,十天前她在食堂吃完饭回宿舍午休时,突然有个陌生男人来到宿舍掀开她的被子就开始摸她,年幼的小羽闭着眼睛不敢说话,后来发生了什么她也表达不清,只记得男人离开之前威胁她不要跟爸爸妈妈说,否则就把她抓起来。
小羽的父母赶忙带她去医院做了检查,结果是 *** 疼痛,外阴炎, *** 炎,处女膜陈旧性裂伤。
小羽的父亲熊先生找到了学校董事长,没想到董事长却说小羽这只是炎症,并表示不相信医院的检查结果,声称医院也是可以造假的。当熊先生要求校方提供监控时,校方却说学校的监控只有十天记录,事情发生在十天之前,已经查不到了。
目前小羽父母已经报警,警方已立案处理,邵通 *** 也做出回应,称会高度重视此事。
嫌疑人是谁
年幼的小羽无法表达清楚事情的经过,她只记得对她实施侵害的是一个瘦高的男人,穿黑色衣服蓝色鞋子。由于小羽入学不久,在学校里除了自己的老师并不认识其他人,所以也无法辨别嫌疑人的身份。
那么这个男人究竟是谁?
1,校外人员
如果嫌疑人是校外人员,那么身为一个封闭式管理的寄宿学校,为什么校外人员可以随意进出?更甚至是出入女学生的宿舍?学校的安保连这点都无法保障么?
2,校内工作人员
·从校长坚决不承认的态度,以及监控死角,超时查不到等等一系列校方的说辞,让我们很难不怀疑是学校内部人员作案。
·老师通知小羽家长时是说小羽眼睛有问题,难道她真的没有觉察到别的异常吗,还是说有什么事要刻意回避呢?
·校长死活不肯陪小羽做检查,并说出医院也能造假这种可笑的话,究竟是想逃避责任,还是有意包庇犯罪嫌疑人呢,我相信警方会给我们一个答案。
是否还有其他受害女童
犯罪嫌疑人利用孩子年幼无知,对“性”没有保护意识,才如此肆无忌惮地下手。小羽在十多天后,才被老师发现并通知了家长。嫌疑人如此轻车熟路,甚至在作案后不忘了威胁几句才大摇大摆离开,这么淡定完全是一个“老手”所为,那么是不是还有其他女童有着小羽同样的遭遇,而不敢跟家长说呢,这也是需要调查清楚的问题。
关于小羽
虽然经过检查,小羽的身体并无大碍,可以通过治疗恢复,但小羽心灵上的伤害却是无法弥补的,甚至这份阴影会伴随她的一生。
因此我认为
小孩子,尤其是女孩子的性教育工作一定要从小就做好,让孩子了解自己身体的重要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是每个家长不能忽视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 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 *** 的,以 *** 论,从重处罚。
*** 妇女、奸淫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 *** 妇女、奸淫 *** 情节恶劣的;
(二) *** 妇女、奸淫 *** 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 *** 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 *** 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就算校方一味逃避责任,甚至有包庇的嫌疑,但纸包不住火。我相信在警方的调查下嫌疑人终会落网,等待他的也必然是严厉的惩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儿疑幼儿园被性侵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儿疑幼儿园被性侵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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