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韩男性侵中国女游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韩男性侵中国女游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2岁中国女子在韩国济州被多次 *** ,罪犯被刑5年,怎么看?
谢邀!中国女子反抗无力,判轻了,应该判无期。首先应指责的是,该中国女子如何造成多次被 *** ?有失中国人的体面, *** 之一次也应该叫他吃不了兜着走,何况是在韩国,真是欺人太盛。之一次被 *** 时就应该反抗报警求救,不应该忍气吞声,纸是包不住“火”的,忍了头次还会有下次,接踵而来,你这辈子就完了,栽在一个韩兽手里,千不该万不该,错上加错!
谢邀请!
22岁中国女孩在韩国济州被多次 *** ,罪犯(被刊)5年,
因题主情况没说明,所以难评论,应该是女孩在韩国受到多次侮辱 *** ,女孩在韩国人格及人权与安全没受到很好的保护!同时自己也没有很好的自我保护意识
一个女孩在异国它乡,首先应该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出行应该是安全之一!
罪犯判5年也有惩罚,不知在韩国 *** 案而多次 *** 所判是否依法判决?应该是还精神赔偿问题!
你们听说过或者看过哪些让你震惊的 *** 案件吗?
我亲眼看到了邻村的一个孙姓男子被警察带走的。那是上世纪1983年严打期间,当时我还在上学,是上学经过南关时看到的,两个警察骑着跨斗摩托车把他铐走的。因为我们邻村这个孙姓男子我认识,比我大三岁、家里是开诊所的、日子过得比我们普通家庭要好很多;事情是这样的,孙某是家里的独生子,因生活条件好也没有正当职业,身边却从不缺女人。被抓前他以处对象名义把一个漂亮姑娘肚子搞大了,姑娘家人来家里找他问怀孕了结不结婚,孙某以俩人不合适为由拒绝了女方的要求。一怒之下,姑娘在家人陪同下去公安局报了警说孙某 *** 了自己。于是就有了故事开头的那一幕,孙某被抓后孙母曾去姑娘家以同意娶她回家为条件劝姑娘撤案被姑娘拒绝了!后来,公判大会上孙某因 *** 罪被判了无期徒刑,孙某的母亲因包庇罪被判了四年徒刑。
二十多年前,我们这里发生过一起重大 *** 案,邻村一女孩带着男朋友在自己村里看戏时,被附近一个大村子的几个混混 *** 了。 那个女孩和那一伙混混为首的人认识,两个人在一个厂内打工。那个男的有老婆孩子,但由于女孩长的漂亮,所以一直追求那个女孩。正巧那年冬天,女孩的村子唱戏,那个男的领着十几个狐朋狗友去玩,结果发现女孩和男朋友也在看戏,醋意大发,十几人裹协着女孩和男朋友到野外的地里,把男子揍了一顿,后又 *** 大发,把女孩 *** 了,当时参于 *** 的有三个人。
后来女孩家人报了警,震惊了市县两级领导,批示从严从重处理,而当时又遇到“严打",为首之人判处死刑,两个参与 *** 的判处无期徒刑,还有几个参与协助者,判处七到十年等徒刑,其余的旁观者拘留了半月。一
邻居,当年18岁。一次酒后乱性,把一位郊区的农妇在菜园里 *** 了。事毕,小伙子心滿意足倒在菜地上呼呼大睡。不甘屈辱的农妇跑到附近的派出所,声泪俱下举报了小伙。
民警在农妇的带领下,急匆匆赶到案发现场,把不知所措的醉酒小伙戴上了手铐。醉眼朦胧小伙好像忘了刚刚发生的 *** ,一个劲的喊冤。突然看见旁边掩面哭泣的农妇,和衣衫不整的自己,似乎明白了。酒也醒了,浑身哆嗦着,还是两位警察架着他带到派出所。
那年赶上严打,小伙判了极刑。枪决的那天,小伙和十多名死刑犯一同押上刑场,结束了生命
你们听说过或者看过哪些让你震惊的 *** 案件吗 ?
那是在过去的很早时候,与亲戚住在一个院子里,的一个邻居,生养了一个哑巴的儿子 , 倒也聪明伶俐,就是不会说话 。
娶了一个傻媳妇儿叫俊香,只知道抢夺人家的饭吃,不会生养儿子 。
有婆婆老公,帮他的哑巴儿子做她的 *** 工作,也没有得到成果 。
后来便把人家送走了,要了一个外甥儿,继承了家中的产业。只有恩爱夫妻,哪有捆绑搭成的呢 。
还有一对夫妻,成家几年都没有睡到一起 ,有几个嫂子们,将她进行几次说服 ,也没有成功 ,后来还是离散了 ,另走了一家,生了两个孩子,便知道得的是子宫癌症后来没有看好就去世了。
有个吸大烟的人,为一个打光棍的老汉介绍了一个对象 ,老汉没有相中 ,便又找了一些新衣服,让她穿上好好打扮了一下, 也没有相中 。
那大烟鬼便说:“相中也好,相不中也罢,不该偷了她的 银手镯“ ,恶赖了老汉300元钱,去吸大烟走了 。
虽然都是听说过,但还都是过去的年代真实的事 ,现在是不会发生这样的事的。
看过韩国的素媛案,印度频出的 *** 案,新闻诸如的老人 *** 留守儿童,夜跑被奸杀等等 *** 上太多了,都有些麻木了,谈不上震惊。
让我震惊的是我最近听到的事情:有一个大姐现在已经六十多了,小骨头挺瘦的,待人友善,说话小心翼翼绝不得罪人的那种,也挺周到热情的。
据说好几年前她家修电器,当时大白天的她一个人在家。后面她和修电器的师傅闹得很凶,说是师傅动手动脚的耍流氓,然后师傅赔了几千块钱才了结。本来这也没什么,师傅是个作风不好的人,大姐老公过世好几年了,寡妇门前是非多嘛,难免有些不怀好意的人。那师傅遇到正派的大姐赔钱也是活该!
关键是就有一些另类的,说大姐一身排骨炸不出二两油,太瘦又老就是讹师傅的钱。这种人的想法震惊到了我:但凡一个清白的女人谁会为了几千块钱没事瞎编,让自己置于是非当中?!咱们不惹事,事出了也不怕事,这不是一个正常正确的处理方式吗?这些人真不善良,事情没落到自己身上就造吧!那二十多岁的小伙子 *** 七十多岁的老太太怎么说?非得要整出大事了才闭嘴,善良点呗, *** 未遂也受法律保护!
我也是单身很多年了,也遇到过一些登徒子,严词扼杀了这些人的非分之想后,因为小区人多倒也很安全,没有碰到过吓人的事情。
小学的时候身边发生过一个 *** 的案子倒是挺吓人的,一个四十多岁的单身汉 *** 了一个漂亮的学姐,学姐也不过十一二岁。那时是学姐去上学的路上,被单身汉拉到了茂密的油菜田里,事后因为怕事情败露,又掐死了学姐。据说有同学从旁边经过,听到学姐哀求:某叔,放了我吧!那时的小孩子胆小见识少,不知道求助大人,所以一条鲜活的如花似玉的生命就此陨落了。
虽然那个 *** 杀人犯很快被逮捕并被判死刑执行了枪决,但那个漂亮 *** 姐却再也回不来了。如果当年不出这场事的话, *** 姐到如今也是儿孙满堂了。
希望这些 *** 犯都被判重刑,一生在监狱里度过,这样抓一个少一个,这世界就安全了。
如何看待官方公布山东鲍某某涉嫌性侵案调查结果及其被驱逐出境?
答,我认为官方虽判鲍某某无罪,但他永远无法洗清自己的罪名。因为他本是律师,又偷改国籍到美国,又回国取得律师证,在加韩某某的多次改口,改年龄等,这些行为、都是他无法洗清罪的,只能说俩人目的不纯,各投其所号,都是二货,人类的败类,渣子,逐出境外是合宜的谢谢。
谢谢邀请。
自从自媒体发达后,垃圾信息多了起来。我们如果有自己的事业,就不必去管这些闲事。如果实在时间太多,想关心时事,等待官方公布调查结果是避免看到不客观的信息、发表不公正意见的好办法。
现在官方结果公布,真相大白。从道德上来说,李某某及其母亲是不诚实的人,她们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编造了谎言,骗取了公众的感情。鲍某某也拎不清,违背了人伦。从法律角度来说,鲍某某具有中国美国双重国籍,违反了我国国籍法,也违反了外国人不得在中国从事律师职业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其予以驱逐出境是斩草除根的正确做法。
这个事件留给我们很多思考,无论是国家行政管理和还是居民个人生活,都应该按照既定的规范,不要有非分之想,否则就一地鸡毛,害己害人。
“所有的性侵案,如果有金钱的交易,就变了味道,原本的舆论是一面到的抨击鲍某某,如今随着事件的发展,真相已经浮出水面,之一鲍某某是一个禽兽不容解释,第二鲍某某和韩某某是收养关系,两人在收养关系的前提下发展为同居关系,已经是触犯法律!必须严惩!第三,养女韩某某在向警方报警被性侵,但是事实并没有发现鲍某某对养女韩某有威胁和暴力等行为,完全是两人自愿行为,而且养女韩某某,每次和鲍某吵架后就报警,和好后又向警方否认报警,真是把大众当娱乐!我认为鲍某犯了罪!但是韩某也有罪!雪崩下的雪花,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对于鲍某某性侵案结果和处罚有何看法?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看法
- 严格处理!驱除出境!吊销律师执照,这才是执法严格,性侵案不成立,因为鲍某某和韩某之间没有胁迫和暴力威胁的行为,双方属于自愿,但是两人在收养关系的前提下有了同居关系,这样是违法犯罪,而且在调查性侵案的同时又发现了鲍某的其它违法犯罪的行为,所以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并且驱逐出境,让其知道触犯法律的严重性,不得入境我国,断其命脉!
总结:“驱除出境真的都是宽容,如果是本国国籍就应该入刑,让其在监狱度过余生,道德和法律上都是败类,让其受到严惩才是王道”
@西北田野 新型职业农民为你答疑解惑
如何看待官方公布山东鲍某某涉嫌性侵案调查结果及其被驱逐出境?
调查结果显示:鲍某某不构成性侵未成年人,由于隐藏身份,律师执照被吊销,驱逐出境!我觉得这个结果是在法律面前没有证据证明他性侵养女,而因为隐藏身份被吊销律师执照,并被驱逐出境,这也许是更好的结果了,因为人家并没有真正的犯罪,最多是道德伦理层面和人品作假方面的问题,不涉及法律其他犯罪问题。
鲍某某性侵养女不成立,因为据调查,养女说的情况都不符合事实,养女韩某某其实已经成年,不存在性侵未成年,再说两个人确实是自愿的行为,不存在强迫,所有在法律上判不了鲍某某,最多是人品伦理道德的沦丧,不存在犯罪。
鲍某某在做高管,但律师执照还在用,他没有报告自己国籍问题,因为早就是美国人了,却隐瞒事实,已经在法律上不符合规定了,所有被律师协会除名吊销执照了,但他在中国国内是外国人,作假,诚信不好等原因,被驱逐出境也是理所当然,我们不欢迎你这个不诚信的外国人,这也是对鲍某某伦理道德沦丧的一种惩罚吧。
所有针对官方公布鲍某某性侵案不成立,但又因为国籍作假隐瞒事实被驱逐出境也是理所当然,我们虽然在鲍某某的伦理道德上只能谴责,但是他做了隐瞒身份的事情,也给我们一个惩罚他的理由,这样的人需要教训,让他长长记性,你觉得呢?
唉,一声叹息!
要聊清楚一件事情,那么就需要分析清楚:
鲍某,为什么要“收养”呢?
很显然,无论是韩某某未成年还是已经成年,鲍某对其的收养意志意向,是非常强烈的,
有图为证:
所以,所谓的“收养”是有前提的,是有“成婚”前提的。
是有前提条件的,没有某些“背景条件”的。
有资源背景,达成条件,就“收养”。
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们任何人光明正大的善良,“收养”,常常使我们的慈悲之心,更大可能的,去帮助最需要帮助的人。
为什么在这里,总觉得有些,不同的别扭呢?
俺,只提出问题,不做评价。
2.
按年龄来说,鲍某对是具备“收养”条件的,但是从上图的“成婚”条件来说,他首先必须具备“未婚状态”
不过做人,还是首先要考察一下,一个人的诚信指标的。
要不然,当我们分不清楚什么是狡辩,还是什么是找理由逃避责任,
如果说,这种逃避责任和弄清楚他的本来面目的话,你自己可能付出的代价,别说是怒火中烧,
“资源”,有时候可能会百密一疏的。
因为这鲍某,还同时具备有美国的律师资格证。
“鲤鱼跳龙门”的故事可以有,但是以成婚的方式“被收养”为理由,这是我们心目中的“爱情”吗?
3.
有一个点很有意思:就是这位鲍某会不会涉嫌重婚罪?就是他在侵犯”被收养”的韩某某时,他是否在婚
其实我们普通人,每一个婚姻都是公平的,法律所赋予我们的权利义务,也一定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所以,作为鲍某,如果是在在婚的条件下,与别人签订这样的“成婚”条件的约定的话,所说的“收养”,是涉嫌相关法律规定的。
所以,如果说作为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首先是不应该逃避的,而是有担当,有诚信,用魅力来维护“爱情”的。
如果这些都没有,那为什么当初要,那么的想去做一个“收养”的行为呢?
唉,人之初性本善耶?!
如此看来,人与人之间,真的是会有许多的不同啊。
4.
结语
其实最美好的爱情,是不需要这么复杂的操作过程的,
是可以听一下我们的徐志摩老师,那“你一低头的温柔”那样的羞美的,
因为我们的爱情,我们的普通人的爱情,
其实会最简单的说我遇见了:
你简简单单的说一句,”我今天刚学会了,煲好一锅汤很美味的,你想试一下吗?”
这样的爱情为什么不好呢?
喜欢的朋友,可多评论哈!
我是让飞,给你不同的帮助与思考!
瑞典当地人以及其他国家,对瑞典警察粗暴虐待中国游客事件的看法是什么?
无论是国内国外,首先你是执法部门代表你国家法律和脸面,他违规违法你可以处理他,只要你有理有据,罚款遣返,拘或判都可以。扔墓地算什么?再好的墓地也是埋死人的地,正常人谁半夜能待着?这家人撒泼打滚,混搅蛮缠,确实 *** 丢人,但警方泄私愤后拒不认错更可气。
不管怎么说,对于国人来讲,这三个人,其中还有两个老人,是我们自家人。我们可以教育他们,但,外国人不行。现在的有些 *** 人,总是以一种仇富的心理来对待这件事。就有些不地道了。如果是你的家人呢?至少在国家层面就做的好。老子中国的人,你们他妈瑞典人凭什么来这样对待他们!
从这件事的本质上讲,什么都要有一个过程阿,西方发展多少年才有的文明,让我们马上就追上,是不是心急了点!西方也有一部不文明史,所以不要动不动就灌西方的鸡汤,我们还在摸索与追求中,千万别动不动就西方如何如何,他们不文明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在颤抖,如果了解历史的话。所以不需要说教,我们在追求的过程中,虽然付出代价,但痛并前行。
我认为鼓吹人权的西方,这样处理是错误的他的人权在哪里,有人警察没违法,请问把外来的老人半夜丢在野外墓地,不违法也属野蛮执法。当然有人说瑞典警察都是这样执法的。我不信一向鼓吹文明,人权的西方真这么野蛮吗?再说如果这事发生在国内大家的评论如何?
*** 战,舆论战,西方与我们从来都没有停息。瑞典警察把中国游客扔垃圾场获赞美,中国城管踢路边小摊臭名远扬。都是处理不守规矩者,为何 *** 舆论差距这么大?不就是因为西方通过 *** 和舆论培养了一大批洋鬼子吗?美国人在新加坡韩国日本 *** 别人,美国使馆也出面保护它国民,中国使馆保护本国游客就是理亏了?正直的国人看不明白了吧?因为你们无法理解洋鬼子们颠倒的世界观………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韩男性侵中国女游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韩男性侵中国女游客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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