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更高法发布称将“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的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资金流入实体经济,降低个人及企业的融资成本。这个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效果可能不如人意。
想要降低民间借贷的高利率,不光有直接降低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这一个途径,还有很多方案可以选择:
一、降低银行贷款门槛
我们来想一下,什么样的人会考虑使用民间借贷?在银行贷不出来款的人。毕竟大家都知道,银行的贷款利率比较低,而且不关乎人情。你好借,我好还,这只是生意。如果人人都能从银行贷款,那谁还会选 *** 间借贷呢?
大禹治水成功,主要是采用了疏的 *** ,其父鯀之所以治水失败主要是采用了堵的 *** 。老百姓的资金需求是一直都在的,只要将其引导到合适合法合规的途径上就会减少社会矛盾。
采用降低银行贷款门槛的 *** ,尽可能准入更多的客户是一个减少民间借贷的 *** 。不要稍微有几次逾期就拒掉客户,可以适当提高贷款利率,让高利率覆盖高风险,也可以适当降低额度,尽量减少未来可以产生的风险。
二、规范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倍受诟病,主要有三点:
- 1、利率高,有些民间借贷不光利息高,还极不规范,砍头息、服务费之类层出不穷。
- 2、可能产生非法催收等一系列加剧社会矛盾的事件。
- 3、欠人情。钱好还,人情难还。
本来借钱是为了解决麻烦,遇上不规范的民间借贷还会招上麻烦。民间借贷在历史长河中从没有消失过,它一定有存在的理由。民间借贷虽然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但利率绝不是唯一的原因。
与其降低高利率的存在,倒不如规范引导民间借贷向合法化、规范化上前进。既容易管理,也能帮助到那些无法从银行借到款的群体。
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会有可能降低民间资金融通的积极性。民间借贷的资金成本很高,收不回资金的风险也很高,民间借贷完全靠高利率来覆盖高风险。如果把利率降低,我想愿意放贷的个人,组织都会大幅减少。
想要阻挡蚊子进入室内,可以装上窗纱,没必要把窗户整个关上,蚊子是进不来了,风也吹不进来了。那些因为经营时间短,或是轻资产运营而从银行贷不出资金的企业主要依靠民间借贷来融通资金。民间借贷的减少也收紧了这类企业或个人获得资金的渠道。
总结:
民间借贷存在很多问题,这不假。可是为了避免出现问题就通过调控利率来把民间借贷的路堵死,这可能也不是一个比较好的 *** 。无论是降低银行贷款门槛,还是规范民间借贷的运行都是可行的方案,不一定非要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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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更高院公布民间借贷“两线三区”规定民间借贷司法保护上限为24%。更高院近期公告称将“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目的是希望:降低民间借贷利率。为企业减负、促发展。这个初心是好的。
一、为什么会出现民间借贷?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年利率:“一年以内(含一年)4.35%;一至五年(含五年)4.75%;五年以上4.9%。”为什么人们不选择银行贷款,而选择年利率24%及以上的民间借贷?资料显示,2008~2017年,我国四大行投向个人住房贷款68.84万亿,占比27%,投向制造业49.34万亿,占比19%。拿不到银行贷款的公司或个人怎么办?找民间资本贷款。从这个角度看,民间资本为办不到银行贷款的公司或个人解决了燃眉之急。
二、如果调低民间贷款利率,会有何影响?
根据搜狐网信息(配图来自搜狐网):2020年上半年 *** 信托产品发行的平均收益率7.62%。
资本逐利。民间借贷少有担保、流动性又差。如果民间借贷利率和信托产品利率接近、差异不大,民间资本可能更多流向信托平台。部分急需贷款的公司或个人可能无法满足贷款需求。
三、如何调低民间贷款利率?
民间借贷源于部分组织、个人无法获取银行贷款,无奈之下找民间资本借贷。
1、降低贷款利率,建议先从调整银行贷款流向开始:少投个人房贷,多投制造业。当更多的组织、个人能从银行获取贷款,对民间借贷需求降低,社会整体贷款利率自然也能下降。
2、民间借贷资本方承担的坏账风险更高。认同“降低民间贷款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但应允许民间资本方收益率适当高于其他理财渠道收益,这是对资金的风险补偿。也是给无法从正规渠道获得贷款的组织和个人,留一个最后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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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尽管只是放出风声,但实施是势在必行的。做出这一调整的根源还是在于继续加快推进的利率市场化改革。目前存款利率已经基本实现市场化,贷款利率也从央行制定的基准利率逐步过渡到了LPR。贷款市场的定价基准变了,有导向作用的司法保护利率自然也应跟着变化。
目前司法保护的民间借贷保护利率上限为24%,这一利率来源是2015年8月《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所规定,脱胎于先前规定的不得超过同期央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但在这一司法解释出台后,我国经济即进入了下行周期,大量企业的盈利缩减,而这一保护利率过高,使得企业的融资成本高企,实体经济萎靡不振。
同时,这一导向利率在互联网的助力下,使得经济脱实向虚越来越突出,资本争相涌入互联网金融和房地产,造成虚假繁荣,不仅使得实体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还引发了“套路贷”、“虚假贷”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严重危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再加上目前遭遇新冠疫情,全球经济都在实施量化宽松政策,降低利率,减轻企业负担,已经成了恢复经济的必然。此外,各地的P2P平台已陆续整顿完毕,风险逐步出清,客观上也有利于降低司法保护利率上限。
如果大幅度下调司法保护利率上限,也是响应中央要求金融机构让利1.5万亿的政策要求,不仅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纾解融资难和贵的问题,助力实体经济,还有利于从源头防止用“套路贷”、“高利贷”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至于具体利率会下调到什么程度或采用哪一个新的标准,还没有具体定论,有建议为同期LPR的4倍,但这一利率仍显过高,比如目前最新的五年期以上LPR为4.65%,4倍LPR仍达到了18.6%,与这个“大幅下调”的基调是不符合的。不过,既然风声已出,想必实施就快了。毕竟现在“六稳”、“六保”是头等大事,金融机构、金融企业必须服务于这个大局!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资金融通行为。古今中外,民间借贷存在与发展几千年了,是历史悠久、生生不息的民间金融活动。
民间借贷是一个高度市场化的经济领域。可以对民间借贷的利率进行适当约束,但如果运用计划手段、法律手段干预金融运行规律,强行打破“风险定价”“收益与风险匹配”等原则,效果可能适得其反——大量通过民间借贷获得资金来源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可能更难以获得资金,融资难问题将可能更加突出。
与其严格管理民间借贷利率,不如对民间资本进行引导,推动民间资本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民营经济的不断发展,许多民间实体企业发展遇到体制、政策以及自身限制等各种瓶颈时,其积累起来的大量民间财富开始在寻找新的利润领域时表现出大规模的逐利性流动。除了进入繁荣或快速发展的实体经济,更多的民间资本一是进入投机市场, 比如“温州炒房团”、“炒煤团”、民间借贷等,带来很多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二是继“炒房、炒煤”后,部分民间资本开始向虚拟经济转移,进入了创投和私募领域。
如何引导民间资本健康流动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近年来,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医疗、教育、金融、市政等多个领域。在我国民间借贷十分活跃的浙江省温州市,在这方面进行了很多探索。2012年3月29日,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成立;2014年3月1日,作为全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和首部专门规范民间金融的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正式实施,试图对民间借贷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
随着这些政策和措施逐步落地实施,民间资本开始走上规范、健康发展之道。与此同时,中央也放宽了政策,很多行业和部门都开始对民间资本开启大门。所以,就让上帝归上帝、凯撒归凯撒吧——对民间借贷和民间资本,可以引导和规范,但不宜进行严格管制。
最近有消息称:更高法将立法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那么这有哪些影响呢?
现在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是多少?
当下,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主要有两个参考值,24%和36%,年化24%以内的利息及本金是受法律保护的,即便该笔借贷利率很高,但是本金及24%以内的利息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年化36%以上就是高利贷,年化36%以上的利息是法律不认可的,如果已经支付了超过36%以上的利息,超过的部分可以要回来的。
要调整到多少
据悉,当前24%以内全部受司法保护,36%不受司法保护的界限将被大幅降低,很可能降到10%-15%左右。
有什么影响呢?
1、民间借贷利率降低,会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更好的创造营商环境,让企业能生存下去,赚取更多的利润,也能一定程度上缓解失业率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2、反过来讲,对于有闲钱的人来讲,利率降低,让他们不再有兴趣去借钱出去,那么企业的融资难度会上升。
3、因为有存量的借款存在,那么新规一旦实施,那么之前已经放出去的借款的利率怎么计算则是一个大问题。
4、比起大幅降低民间借贷的利率,降低银行的贷款利率才是正确的选择,在疫情及经济的双重压力之下,世界范围都开始量化宽松,很多国家出现了负利率,所以,官方降低利率才能从更好的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5、如果这个利率限制能降低到10%-15%,那么就会出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银行的部分产品的贷款利率比这个更高,银行的高利率存量贷款怎处理。
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区别?
其实应该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但是如果仔细的看看,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民营企业一般的是指民间组织开办的企业,如过去的社区办的企业,农村集体组织办的企业等等的情况。而私人企业一般的是指个人办的企业,或者是几个人合办的企业等等的情况。
一、种类不同:
民营企业指在中国境内除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二、概念不同:
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两者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民营企业是从经营机制上说的,而私营企业是从产权说的,后者受到相关法律保护,前者以前只是存在于学术理论上的说法,尽管实际运行中人们常说这个,但在工商部门是没有民营的统计口径的,只是在科技部门有民营科技企业的统计。
三、法律界定不同:
民营企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凡是非国有国营的企业都可以称为民营。民营经济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外资经济、乡镇企业、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制中国家不控股的企业以及国有民营企业。
私营企业是一个有明确的法律界定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回答: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从本质上来说都是非公有制企业,二者之间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一是,民营企业的规模相对来说比较大一些。
二是,民营企业带有集体的性质,如乡镇企业等。
三是,私营企业完全是私人开办的企业。
应当没有啥区别,因为现在企业构成方式全是股份制企业,各种成份资本相互参股,己经难以分清而且也没心要分清企业國有和民营性质,民营企业交1块钱税和國有企业交1块钱税有啥区别。
民营和私营企业有什么区别?
1、大体上,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是俩个可以等同的概念,不同的是,民营企业是根据计划经济时代的国营企业派生而来的,是一个很不规范的概念,而私营企业却是一个有明确的法律界定的概念。
2、私营经济是由个体经济发展而来.民营企业是相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民营不等于私营,民营化也不能等于私有化。现在国外有部分学者把民营化等同于私有化,认为是同一概念,是不对的。我们完全可以按照其内涵和外延的不同而把二者区分清楚。
3、 私营经济是专指有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分,即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私营企业。从法律上说,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而私有经济,则是非公有制经济,现实中它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三部分。
4、“民营企业”仅指私营企业和以私营企业为主体的联营企业。“私营企业”这个概念由于历史原因不易摆脱歧视色彩,无论是私营企业的投资者、经营者、雇员或者有意推动私营企业发展的社会工作者,都倾向于使用中性的“民营企业”这个名称,这就使“民营企业”在许多情况下成为私营企业的别称。
拓展资料
1、私营企业指的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1998年8月28日,国统字〔1998〕200号)第九条规定,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2、民营企业的概念在经济学界有不同的看法。一种看法是民营企业是民间私人投资、民间私人经营、民间私人享受投资收益、民间私人承担经营风险的法人经济实体。另一种看法是指相对国营而言的企业,其按照其实行的所有制形式不同,可分为国有民营和私有民营两种类型。
关于依法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
企业是知识产权创造的主体,民营企业也不列外,对其取得的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国家给予依法保护。
国家鼓励民营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所创造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尽量申请专利,取得法律保护;对其关键产品图纸设计等,申请版权保护;对其使用的商标等申请注册商标。
民营企业产权的有效保障和实现,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全面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对进一步稳定民营企业发展预期,提升企业家发展信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动力,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大意义。要全面贯彻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主体、不同地区市场主体、不同行业利益主体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产权保护,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积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民营企业自身要练好内功
1、增强法律意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及时注册商标、申请专利;依法经营,防止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规范签约履约,权益受损后,及时保全固定证据,依法 *** 。依法用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法律学习,聘请专业法律顾问,了解企业相关法律问题。
2、完善内部治理。家族企业应强化“企业社会化”观念,突破“子承父业”的狭隘意识,引入职业经理人进行经营管理;合伙类企业应明晰产权结构,将单一、封闭的产权结构逐步转变为多元、开放的股权结构,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和监事会的作用,推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现代化。
3、科学经营,合理投资。恪守“立足本业,精耕细作”的发展理念,打造企业品牌,提高产品质量,稳步发展;注重技术研究开发与运用,形成核心竞争力;做出投资决策前,认真权衡投资报酬和风险,根据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决策。
二、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1、加强普法。拓展普法范围,针对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签约履约、交易 *** 、招人用人及募股上市等方面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分专题分批次进行普法教育;充实普法宣讲队伍,提高普法宣传水平。丰富普法方式,除设立培训班、开展讲座、送法入企等常规普法宣传方式外,还可以专题和以案说法的方式,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报纸、广播、电视等渠道发布。
2、规范执法。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转变执法方式,对民营企业经营中的一般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不能一罚了事,避免“一刀切”;及时核实和查处企业投诉举报的“乱执法、随意执法”问题,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追。
为经济释放发展活力我国坚持什么战略?
我国经济的突出优势特征是韧性好、潜力足、回旋余地大,这些优势叠加放大的效应也非常明显。我国经济社会领域正发生着一场深刻变革。适应全球需求结构重大变化,顺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牢牢把握重大战略机遇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国的发展迎来新的契机,孕育新的希望。
今年以来,以“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为主线,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稳健的货币政策松紧适度,我国在深化改革中更加注重质的提升,更加注重激发市场活力,更加稳妥地在高质量发展中防范化解风险。以全面深化改革破障碍、以高水平对外开放增活力,中国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愈加充沛。
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改革举措持续发力,一竿子插到底。
颁布外商投资法,着手压减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加快通关速度;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今年以来,我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从制度层面解决市场痛点。各地 *** 部门推出“一窗受理”“只跑一次”“零见面”服务等便民举措,大幅削减各类证明事项。
公布 *** 投资条例、发布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部署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
为经济释放发展活力我国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是推动发展的之一动力,因此国家用改革之手激活创新引擎,释放更多创新活力,让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创新更好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同时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使人人成为创新者,在创新中为国家和人民做出贡献,实现自我价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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