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妻子出轨自杀新进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妻子出轨自杀新进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媳妇怀疑丈夫有外遇跳楼自杀了,丈夫怎样去面对以后的生活?
唉,怎么说呢?首先心疼这个女人,年纪轻轻就离开人间!可是人们常说,好死不如赖活着,这句话看似很糙,但是理不糙,意思就是人一定要学会坚强!难道你在跳楼之前就不想想自己的父母自己的孩子吗?你死了最伤心的就是他们!你这样一死了之真的是太不负责任了!即使真的老公有外遇了,那么他心里早已经没有你,你干嘛不好好活着,做个有志气的女人,活的精彩一点?心这么脆弱经不起一点事,哪个男人会钟情于你!
这个女人其实也没有肯定老公有外遇,也只是猜测。跳楼自杀其实对自己老公来说,也只是难过一阵子,过了这一阵,老公的心很快就会因为认识别的女人而风平浪静,该谈恋爱谈恋爱,该结婚就结婚!不会为了跳楼自杀的你去一辈子不结婚!在他的心里你这样做根本不值!他要继续生活下去的!
女士们,好好爱自己,活出精彩活出潇洒!千万别寻短见!
现在的人怎么了?命那么不值钱?你父母几十年的养育恩抵不住一个没血缘关系的人?地球离开谁都转呢,你死了就好比地球上的一粒沙子,你把无尽的痛苦抛给你的父母,用不了多长时间那个男人娶妻生子,孝顺父母该干什么干什么。
傻,命都可以不要了,还怕啥呢,真要为拿自己当回事的男人,舍命都值了,为一个根本不在乎自己,羞辱自己的人跳楼,真不值,命是父母给的,谁都不能随随便便不尊重,就算不要了,也得有尊严的走,对吗,要不然,真不出轨了,巴不得你跳楼,省的还要离婚分家产
沈涛怀疑妻子李茹出轨拉她跳河自尽,故意杀人,为什么不判死刑?
被告人沈涛(化名)故意杀人案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的原因如下:
一、被告人和被害人系夫妻关系,系因感情纠葛引起的杀人案件,被告人与被害人是相约自杀的行为。
经庭审明查,证人黄某某的证言、《现场勘验笔录》《检查笔录》、救援视频、居民死亡确认书与沈志强的供述等证据可以互相印证,证实案发当日沈涛与被害人李茹因婚姻纠纷发生冲突后由沈涛提出以跳河方式共同自杀,后沈涛将李某带至岸边,二人共同步入河中导致李某落水溺亡。
二、被告人沈涛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公安机关接路人报警后至现场抓获被告人沈涛,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三、被告人沈涛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审理中,沈涛与李某之女沈某1对沈涛表示谅解。
综上所述,沈涛与妻子李茹相约自杀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主观、客观构成要件,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沈涛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案发起因、犯罪手段及沈志强取得女儿的谅解等情节,综合考虑全案在量刑时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一个人打了自己的老婆,很严重的那种,第二天老婆自杀了,这个人有罪吗?
谢邀!
一,似驴?该打?
自古来,妇女多苦难!
过去,受封建思想的影响,多少年以来的说法是,“娶来的媳妇买来的驴,任我打来任我骑!”,“打到的媳妇揉到的面!”等等。社会的法律不健全,法制观念不强,妇女的权利、地位不能完全得到保障。
请看两个事例!
(一),“咚”,他一拳砸在她额头!
“噗通”,她应声倒地,口鼻出血!
“扑”,一瓢凉水泼到她脸上!
“啊呀”,她激灵一下,清醒过来,懵懵懂懂,不知道怎么回事!
“惯下你的毛病!”他怒吼……
她躺床上一天……
儿子回来,看见她额头青紫的肿包,问怎么了!
她说,不小心碰到柜子角了!
(二),突然,“踢踢通通……”
“嗯……啊”!
男的“ *** ”!
女的“日你先人!”……
邻居去拉架,看到男的揪住女的头发,死死摁在地上,挥拳狠揍;女的扣掐男的腿脚,歇斯底里……
男的一棒打到女的头上,女的白眼一翻,倒地昏死,无声无息……
男的曾经失手一棒打到拉架的人的胳膊上,立即肿起一个青疙瘩!
六七十年代,农村两口打架是司空见惯的事!
有的家庭经常像杨家将征西哩,三天一打,二天一闹的!
八十年代初,笔者目睹一个男青年,把媳妇胳膊扭到背后,“押”着从村外回家……
大庭广众之下,众目睽睽……
尊严何在?
颜面何存?
但是,那时人穷,压力大,闹心事多,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见怪不怪!
打虽然打了,日子还得凑合着往前过!
二,追查!严惩!
新时代,岂容“虐妻狂”!
现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律逐步健全完善!
法治社会,人民至上!
人命关天,岂能等闲视之!
(一),打人者肯定有罪。因为是“很严重的那种。”
很严重,就不是擦破点皮,而可能是:
1.伤筋动骨,或者伤及脏腑!
2.痛不欲生!
(二),后果严重,老婆自杀了。男人打的老婆自寻死路,可能是:
1.精神遭到极大的 *** !
2.绝望。对这个男人的绝望,对自己的人生绝望!
(三),主观上具有“故意”。
(四),由公检法侦查、起诉、审判。
因为是“很严重的那种,”起码够得上故意伤害罪。应该由公安立案侦查,调查伤害的事实,情节,程度。
法院依法审判、定罪。
(五),对于这种渣男,必须从严惩处,不严惩难以平民愤!
男女结为夫妻,就是相亲相爱过幸福生活的。
她有错了,你可以提醒,或批评,或让她父母教育!
她如果犯法了,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制裁!
谁给你打人的权利?
你不愿过了,完全可以离婚,和平分手,解脱双方,这起码给她一条生路!
为什么打人?
而且还是把人打到“很严重的那种,”!
以至于让她走上绝路!
现在,野生动物都被国家立法保护了,谁要违反,贩卖伤害,就得惩罚、坐牢!
宠物都受到保护,谁要虐待,社会舆论谴责!
何况人乎!
更何况妇女乎!
别和这些渣男说什么良心、道德的,他们不配!
公安、法院直接上!
(六),女人要珍惜自己。现代社会,遇到了像《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里的安嘉和那种渣男,性格扭曲的人,别争辩,别抱怨,应该清醒、坚决、机智的逃离逃生!
记住:千万不要轻生!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从头开始,重新安排自己的幸福生活!
文学作品,故事情节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
一管之见,难免不妥之处,请师友们指正!
谢谢!
看到这个问题,我想起七四年时,蔡家河发生的一件轰动得家喻户晓的事:
五队郑某、怀疑女人和牛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打了女人,女人晚上上吊死了,娘家三十多人上门问罪,要郑某背尸游乡。
事情原委是这样;郑某女人因性格开朗,人长得也不错,在大集体生产队劳动时爱逗一些男社员调笑,有时甚至动手动脚,被郑某看见很不爽,怀疑女人与人有作风问题。
恰好一天天黑前、郑某出外做瓦回来,在田埂碰到同一个生产队,经常在一起劳动爱恶作剧男人牛某,牛某曾和郑某女人调笑。让郑某看到过。
这阵牛某是来田坎看稻田水,见郑某便装作遗憾地迎着说笑道:
“嗨,老郑你怎么回来了!我和你老婆商量好今晚来陪她睡觉哩,你回来了,这不弄成了!”
这虽然是句男人间的调笑话,早对女人怀有疑心的郑某便信以为真,他曾在劳动歇气时看到牛某和自已女人打过亲哩,但又没见脱裤子的事也熟人又不好发作,于是闷了一肚子气。
近黄昏时,郑某女人生产队劳动散活回家了,还末坐定郑某便气不打一处追问道:
“刚才牛某来门前田坎做啥?”
“你看见不知道,我知道他做啥”!
郑某:“是不是你约来等你的”?
“啥……我约来的,是我约来的又咋样”
女人劳动了一下午,也正累得有点脑火,故意这样回答气他。
谁知这一回答不要紧,正好更引发郑某的怒火,只见他抓住女人头发就是一顿打,打得女人鼻青脸肿。
晚上两口子各睡一房,第二天早上郑某起床,发现气氛有些不对劲,于是他进了女人睡的屋,发现床上只有孩孑女人不見,于是他心里一慌,急寻到养猪的侧所,却发现女人在门后上吊,已解下已经死了。
这下事关人命非同小可,消息很快传到了不太远的女人娘家。
娘家也是一大户族人家,知道本姓岀嫁女子是被怀疑毒打上吊死的,一下聚结了三十多人,上郑某家兴师问罪。
见女人娘家气势汹汹来了这么多人,郑某自知理亏,跪地认错求饶,可娘家人岂可就此了事?
女人妈见女儿惨不忍赌地死去摊地上失声痛哭,三岁外孙见外婆痛哭也抱着外婆哭在了一块……
娘家人在七嘴八舌声讨过后形成统一意见,准备好白布带,要郑某明天捆背女人尸体去游乡,让大家都知道。
这事也惊动了大队马主任,马主任也算还是个热心人,第二天一早便叫上大队文书上门处理这事。
这郑某平时也还算好为人,又是生产队的好劳力,上有老母,下有三岁孩子,马主任寻思:人不死已死了,要是郑某被逼得有个三长两短,这孩子和老母今后咋办?要真让郑某背尸游乡,生产队农活正忙,还会影响当今的“抓革命,促生产”,但没个惩处又如何能消气平息前来问罪的娘家人?
这马主任是个农民干部,但从土改始也算“老革命”了,他一进门便同马列主义夹杂着土话,把郑某劈头盖脸地骂了个七进八岀:
“你个兔崽子东西,人家说句笑话你也信,你是猪老壳呀?好好一个勤快媳妇叫你捌死了,你对得住人家亲戚吗,毛主席早说过要团结,要文斗不要武斗,这下好了,家里谁料理做饭带孩子,你真是个自作孽呀……”
他骂了个够,也算是替人家亲戚出了口恶气,骂得郑某泪流满面,骂得亲戚也不好再出声。
骂够了又放缓口气对娘家人说:
“如果你们不服,那我就请文书写材料递上去,让他去坐几年牢,这是他罪有应得,(那时法制不健全,他说话还是起作用)不过得先让他把媳妇入土为安,再想好孩孑怎么办,他说这话故意看了看死者的娘家妈妈。
妈妈一想也是,人不死已死了,女婿平时对自已逢年过节看望也还算不错,要真让他坐牢两个要人抚养的三岁五岁孩子咋办?不是更遭孽了?事已至此,只好忍痛作罢……
'女人死了,郑某深深悔恨自已的过错,有时悄悄在老婆坟前呆持流泪……他没有再娶,独自抚养大两个孩子,也算是在用一生弥补对孩子愧疚,老婆的罪过了。
(本文是讲述一个过去和题问类似的故事,並非是以当今法律角度回答问题)
首先女方娘家要报警验尸,让法医来求证是否是第二天自杀的!也许是被她老公打死的。
无论是第二天自杀,还是被她老公家暴致死,她老公是逃脱不了干系的,必须会受到法律的惩治!
从情感上来讲,
丈夫殴打妻子,属于家庭暴力,这位丈夫确实是个渣男。既然有缘结为夫妻,就应该善待对方,有了矛盾纠纷用平和的方式解决,不应该施暴。
从法律上来讲,
丈夫殴打妻子,妻子伤心绝望,一晚上越想越伤心,于是第二天决然自杀。虽然妻子自杀是因为丈夫的施暴,但是这是一种自杀行为,不是他杀,所以丈夫不必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丈夫无罪。
如果妻子没有自杀,而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渣男丈夫得到应有的惩罚。如果丈夫家暴妻子,造成妻子轻伤害或者重伤害,妻子可以打 *** 报警,并且去医院治疗时留下所有相关证据。等出院之后去公安局伤情鉴定科做伤情鉴定。如果鉴定为轻伤害,渣男丈夫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如果伤情鉴定为重伤害,渣男丈夫将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女人遇到丈夫的家暴行为时,不要忍气吞声,也不要轻率的选择死亡。为了孩子、为了自己的父母,也应该珍惜生命,因为这些亲人都很需要自己。实在忍受不了时,坚决离婚。
总而言之,夫妻之间就应该相互忠诚、彼此信任、相互扶持,不应该背叛婚姻或者对对方施暴。尤其是丈夫,在体力上占绝对优势,对女人对手,无论任何时候,吃亏的总是女人。如今妻子想不通自杀,作为施暴的丈夫,这一生都会被噩梦缠绕、日日不得安生。要是有子女,有何颜面面对孩子?如何给孩子一个交代?
有罪,罪不可饶,一个人打自己的老婆,说明这个人他不爱自己的老婆,老婆是用来疼爱的,是家庭主妇,是家庭里的支柱,没有老婆就没有家,就算你有家,也是一个不健全的家,所以说老婆是用来疼的,而不是用来打的,家暴是违法的。
杭州男子生意亏本又被妻子怀疑出轨欲轻生,民警果断夺刀救下, 你怎么看?
生活不容易呀,每个人只有到了一定的痛处才会走出这种极端,每个人的经历不一样收到的待遇也不一样。我们在劝别人想开点的时候那是我们没有经历他那样的痛,冠冕堂皇的规劝不如默默的祈祷,希望他能走出困境,也希望他老婆能在他最无奈,悲伤的时候能好好陪陪他。
如果你老婆出轨,老公不能挽回老婆喝农药殉情,值不值?
这是真人真事呀,就在我们这,这个男的是真不值呀。发生在2021年阳历年这几天,我们这的人都气愤不已,这个女的脸皮也是厚呀,那可真是一点脸不要,不知道自己老公为啥喝的农药呀,还想发个老公财,老天是公平的,因果是有循环的,出门小心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妻子出轨自杀新进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妻子出轨自杀新进展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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