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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林嫂的死因有哪些?
祥林嫂的死因有三
一 以"三纲五常"为代表的封建制度是导致祥林嫂悲剧的社会原因
二 大众的愚昧无知起到了推波助澜的效果
三 新知识青年的无力援助,是造成祥林嫂悲剧的直接原因
又不是真实事件,这些 *** 们一本正经的分析一二三四,有意义吗?用现代人话说,导演安排的。鲁迅这孙子要祥林嫂去死,还恶毒的选择大年三十,由此可见此等畜生是何心肝!
话说鲁迅这孙子笔下有正常人没?
祥林嫂死因毫无道理!
之一,她是自由身,不虞再被拐卖。
第二,她健康有工作能力。
第三【非其鬼而祭之,是谓谄】,祥林嫂祭的不是自己的祖先,不能参加祭祀没有理由感到自卑!
参加祭祀有加班费拿还是能光宗耀祖?正常人躲懒还躲不及呢!祥林嫂居然毛遂自荐积极参与?民族魂 *** 鲁迅智商也就这逼样!
我们高中时学这篇文章时,老师组织了一个辩论会,问祥林嫂有没有抗争精神。当时同学们说什么的都有,但有两条总会带上,一是封建礼教的压迫,二是祥林嫂自己的性格。我觉得这两条正是导致祥林嫂死的原因。当时的社会给人的自由上了枷锁,而祥林嫂的多次选择也把自己紧紧的用枷锁套牢。我们常说时势造英雄,时代也给了一些平常人以苦难。我们生活在历史中,很难超脱历史,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上看时,总是那么清晰,可事情到自己头上呢。
祥林嫂是鲁迅小说《祝福》中的一个悲剧性人物。在经历了丧夫,失子的痛苦后,带着伤心,恐惧,忏悔离开人世。
首先是以鲁四老爷为代表的统治阶层在政治上压迫,精神上毒害,以及经济上剥削,是导致祥林嫂死亡的根本原因。
以柳妈为代表的大众的愚昧无知,对祥林嫂的毁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以“我”为代表的新青年的无力援助,是导致祥林嫂死亡的直接原因。
祥林嫂的死亡,杀死祥林嫂的并不是某个人,而是那个社会制度。祥林嫂的悲剧,不是个人的悲剧,而是封建制度,社会的悲剧。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祥林嫂的死因自然有封建社会摧残的结果,但也有自己的疏忽。这也要具体分析,不能一味责怪鲁四老爷。
祥林嫂死于的不是贫穷和肉体上的摧残,而是封建礼教的精神控制,以及丧子的巨大心理打击!
祥林嫂是卫家的童养媳,比丈夫大十岁。
成为童养媳也就意味着,祥林嫂的娘家是依靠不上的,很早就将她卖做童养媳以减轻家里负担。
祥林嫂之一次婚姻没有持续多久,因小丈夫病死而结束。她虽然不识字,但遵从传统妇德,也就是好女不改嫁,想要从一而终的守寡。
然而,年轻的婆婆却不让她守寡,而是让她改嫁。
为啥?婆婆还有个小儿子,将来结婚需要彩礼钱。如果将祥林嫂嫁出去,婆家就可以得到彩礼钱为小儿子结婚。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穷人就是这样无奈。
祥林嫂既然是童养媳,是不要彩礼的,但必须由婆家养大,婆家花费也不会少。
如果让祥林嫂守节,婆婆等于白白损失一大笔钱。
所以,如果不是因为这笔彩礼钱,婆婆也不会让人耻笑也要让祥林嫂改嫁。毕竟祥林嫂很能干,在家里也是一个劳动力,不是白吃饭。
但如果留住祥林嫂,小儿子就无法娶媳妇。权衡轻重,还是小儿子比较重要,婆婆也只能嫁掉祥林嫂。
当时的彩礼可不是小数目。
书中写:"她有小叔子,也得娶老婆。不嫁了她,哪有这一注钱来做聘礼?她的婆婆倒是精明强干的女人呵,很有打算,所以就将她嫁到里山去。倘许给本村人,财礼就不多;唯独肯嫁进深山野墺里去的女人少,所以她就到手了八十千。现在第二个儿子的媳妇也娶进了,财礼只花了五十,除去办喜事的费用,还剩十多千。......"
卖掉祥林嫂的收入,大体上相当于小叔子结婚的费用。
祥林嫂在鲁四老爷家议定的工钱,是每月五百文。八十千的财礼,等于她一百六十个月,也就是十三年零四个月的工钱。
如果不将祥林嫂嫁掉,他娘家确实拿不出这笔钱,小叔子也无法成亲。
但祥林嫂不愿意,私下逃走了,去鲁四老爷做女工。
大家注意,祥林嫂之所以当时能干,主要是因为她认为逃脱了改嫁的命运,心情很好,再苦的活对她来说都是甜的。
好景不长,婆婆追踪而来,将祥林嫂抓走,嫁给了山里的贺老六。
出嫁的时候,祥林嫂不愿意改嫁,试图撞死守节。但最终还是成亲了,说通俗点贺老六 *** 了祥林嫂,后者无可奈何,只能一起过日子。
后来,祥林嫂生下了可爱的儿子阿毛!
谁知道,贺老六几年后因一场小病死了,祥林嫂再次守寡。
更悲惨的是,祥林嫂没有照顾好儿子阿毛,导致阿毛被狼袭击遇难。
于是,失节改嫁和儿子惨死,成为祥林嫂心头的沉重负担。
随后,祥林嫂被家里大伯赶走,成为无家可归的孤魂。
她没有娘家,没有婆家,没有丈夫,没有孩子,没有任何亲人,在当时是特例的特例了。
她沉痛于因照顾不利导致儿子的惨死,但也惊恐与失节改嫁后,被现实社会的鄙弃和阴间未知社会的惩处。
我们可以看到,在阿毛死后,祥林嫂的精神就不太正常,不然不可能反复的说同一件事。
但是,当时的社会是很冷漠的,所有人对她的遭遇并不关心,甚至嫌弃她的经历(其实今天也是一样)。雇主鲁四老爷家也不让她参加祭祀。
于是,祥林嫂的病情越来越严重,最终无法做工,开始乞讨。
当然,一味责怪鲁四老爷也不公平。鲁四老爷的所作所为在当年并不算过分。
鲁四老爷没有拖欠过祥林嫂的工钱,甚至在祥林嫂精神疾病时仍然雇佣她多年。
后期祥林嫂几乎不能做工了,鲁四老爷还是白养着她,最后才赶她出门。
这虽然残忍,也符合当时的社会。
鲁四老爷和祥林嫂只是雇佣关系,非亲非故,养了这么多年也算不错了。
我们看到,鲁四老爷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祥林嫂被抓走时,就要四嫂自己煮饭,儿子阿牛烧火。可见最多也就是普通小地主家庭,不可能永远养着一个精神病人。
而祥林嫂最后应该是自杀的。
为啥?
一是她过于伤痛儿子的惨死,这是一生无法扭转的梦魔,对任何一个母亲都是巨大的打击;
二是她的社会身份太差,几乎无法在社会上立足;
三是她的精神问题严重,雇主不可能养她一辈子,她又无亲无故,最终沦为乞丐,还不如一死了之。
在死前,她去询问鲁迅关于阴间、地狱的问题,说明她早就下定自杀的决心,只是还想知道死后的事情。
可以看出,祥林嫂怕下地狱,因为她失节了,但又渴望见到自己的儿子。
最终,她就是带着矛盾心理自杀的。
为什么选择新年?
对于一个孤独想死的人来说,新年万家欢聚对他是最难熬的。
祥林嫂的悲剧不完全是封建社会的压迫,其中更大的悲哀是因为自己疏忽导致儿子遇害。
其实,既然有大伯在,祥林嫂为什么不在自己劳动时,将儿子寄放在大伯家或者邻居家呢?
谁都知道,即便没有狼,年仅2岁的儿童一个人在家也是有危险的。
老人杀死痴呆妻子后报警,你是否理解老人的做法?你希望安乐死普及吗?
实施安乐死立法,是国家和社会的进步,安乐死让人们不再恐惧死亡,安乐死使人能够有尊严的离开人世。每个人都会无法避免的要面临死亡,支持国家尽快立法通过并实施,目前已经有代表提出议案。
是实有此案呢还是纯属虚构?姑且做为一个讨论的话题吧。
可以肯定,老人是要把牢底坐穿的。妻子不论生什么病,做为老伴或是子女,都有责任和义务照顾好患病的老人。尽管痴呆症是目前无法治愈且极为拖累家属的疾病,就是自杀,家人尚会受到众口的议论,何况是杀人。
现在社会对安乐死合法化的呼 声甚高。但假如现在普及安乐死,也不是所有病人想死就死得起的。以瑞士为例,瑞士是目前唯一向全世界开放安乐死的国家。安乐死的条件必须是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被医学证明无法治愈的病魔痛苦折磨且生命只在半年之内,患者还须亲笔签名,只有处于昏迷不醒家属才有权代笔。为了体现人性,瑞士在安乐死前还给了病人二十五分钟的‘’后悔‘’时间。可以想像,我国若实行安乐死,上述老人患痴呆症的妻子还不够条件呢。老人照顾痴呆症的妻子辛苦是辛苦,但妻子并没有说觉得痛苦啊,她都没想过寻死,你却把她杀了,所以老人报警也不能免罪。
活埋79岁母亲男子被拘捕,母亲担心儿子受罚,谎称自己爬进墓穴,你怎么看?
毋庸置疑,世界上母爱最伟大!
可是,这样不明事理,一味迁就,溺爱宠子的母爱,果然养出了一个能将自己母亲活埋的儿子。
一、上梁不正下梁歪。
可怜的老母亲,看见你老泪纵横,步履蹒跚,便不忍心责怪你的不是。
可你79年,枉为人母啊!
人们都说,上梁不正下梁歪,是的,你自私在前,抛弃儿子在后,三十年最需要母亲的时候,你的儿子没有母亲,没有母爱,也就没有体验过人情冷暖里面何为孝顺。
你没有身体力行,教会他“尊老爱幼”,你教会的只是亲情里的冷漠和抛弃。
就在这最后一刻,你依然没有清醒的头脑,依然在做错误的示范给儿子。
子不教父之过,作为母亲的你,违背道德的质问,触碰法律的底线,这不是爱儿子,这是不明事理的“溺爱”,能将儿子推向更深的深渊绝境,这次不制裁,不叫他醒悟,他能闯下更大的祸,你信吗?
三、不会爱人,良知有吗?
任何人,也不能活埋,那怕他是你的千年仇人,处理的方式,也应该是拿起法律的武器,而不是用这样一种泯灭人性的极端方式,更何况那个人,是你年迈的母亲。
她没有养你三十年,但也怀胎十月将你生下。
她没有教会你子慈母孝,但你没有道德良知吗,没有法律意识吗?
母亲没有教会你“最老爱幼“没有错,你在上行下效也没有错,可是你就不怕你的子女也会在将来的某一天,效仿你的这种大逆不道的行为?
能成为母子,也是这世间难得的缘分,且行且珍惜吧!
我是长之安兮,我来回答。
我认为,这男子身为儿子,竟然活埋79岁母亲,如此恶劣行为!简直丧尽天良,有违人伦!不管有什么理由,都不能掩盖、减轻此伤天害理的严重犯罪行动,理因受到道德的审判、法律的严厉制裁。
今年5月2日晚20时许,陕西靖边马某将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王某某,用家中的两轮手推车推到靖边县榆林炼油厂附近的“万亩村”的废弃墓坑内,用事先准备好的铁锹铲土掩埋。
5月5日当地民警挖开墓 *** 救出老人,送医抢救。79岁的老母亲,没有之一时间考虑自己的身体安危,而是一个劲儿地跟民警说是自己爬进去的,跟别人无关。在民警的一再追问下,王某某只好承认是大儿子马某干的。5月8日,靖边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马某批准逮捕。
马某12岁时父亡,母亲改嫁,他只能与叔父一家生活。19年前,母亲王某某带着残疾的二儿子返回老家,与马某一起生活。此时王某某生活已不能自理,照顾她的重担自然而然地落到了大儿子马某身上。
不可否认,马某也确实是个可怜人,少时遭受母亲抛弃,如今母亲回来却要来倚靠他,一下子又要照顾两个人,几十年心力交瘁可想而知。没有经历过这种长年累月生活的人是无法感同身受的。
如果是正常的老年人,儿子只需管好她一日三餐,温饱解决就可以,倒也省事,可是老母亲已瘫痪在床,身体无法自理,吃还不成问题,拉、清理之事,就是个麻烦事,且不说脏、臭,天天要清理,不是一天两天,而是一年又一年,没有尽头,试问天下有几个孝子吃得消?
俗话说:“长病无孝子”。到最后并不是小辈孝与不孝的问题了,我想是个人最后都难以承受的,这是正常现象。
我的外婆在我印象中一直是身强体健的,她人高大,很有活力,平时风风火火。可是在她70岁那年遭遇了车祸,人瘫痪了,当时她骑着三轮车,在家门前的路上被摩托车撞了。那户人家说是家穷,只赔了几千元就不了了之了。
外婆虽说有两个儿子,可是因为当年与外公分管不同儿子,外公已去世。所以外婆的照顾任务落在了我小舅舅家。我小舅舅人老实勤快,自此后十几年,一直照顾着母亲吃喝拉撒。
我并不想说小舅舅伟大,事实上他也有怨言,大哥不管,兄弟姐妹有四个,凭什么就他一人摊上这事呢?不过,好在我妈妈身为长姐,一直在帮着照顾外婆,她三天两头跑娘家,床前侍候。给她洗澡,洗晒被褥,搞卫生,送食物等,尽心尽力。
我妈妈是个孝顺的女儿,她退休后,经常将外婆接到自己家,一住几个月,半年,悉心照顾。因为我小舅舅全家人都要上班,难免疏于照看,我妈妈毫无怨言,弟妹们都夸她好,让我都感动。
我外婆活到85岁去世,我妈妈说她走之前心情不错,也算是个幸运的老人。
写在后面的话。
老年人问题已是全社会的问题。我们每一个人都会老,如何安享晚年,老有所依,老有尊严,值得社会、家庭、个人全方位思考。尤其是家中有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单纯靠个人之力,确实力不从心,我想:所属社区是否能给予相应资助?或发起捐款、捐物,招募护理人员,大家怎么看呢?欢迎一起讨论。
作为马某,干出这种令人发指行为,必须严惩!但我想问一下他:为什么一声不吭想把老母亲埋了了事,不去求助?难道你求助无门?如果求助了社区,他们不管,我觉得当地公共服务机构也有责任!如今针对困难家庭有好多帮扶方式,义工介入,法律援助,水滴筹等等。
作为老母亲王某某,她从前抛下儿子的行为我不想多作评述,因为早已是过去式。我要说的是: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但儿子已犯下重罪,还想包庇,法律岂是儿戏!身为母亲,是非不分,家庭教育完全缺失,活脱脱是一个法盲,儿子走到这一步,她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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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小偷和他的母亲》:
那个和母亲相依为命的孩子,先是偷了同学的写字板。因为之一次作案,他很害怕慌张。
他母亲却说,有什么大不了,反正你同学又没看见,以后那个写字板就是你的了。
没几天,他经过一户晒衣的人家时,又给母亲偷了一件漂亮的外衣。再一次作案,他坦然了许多,而穿上合体外衣的母亲,一个劲儿夸他能干。
后来,他胆子越来越大,四处作案,成了一名惯偷儿,钻进国王的金库行窃,被抓个现行判处死刑,当即被押赴刑场。
他母亲知道后,跟在后面捶胸痛哭。临死前,小偷说,他想和母亲说几句悄悄话
母亲把耳朵凑上去,小偷张开嘴,狠狠地把她的一只耳朵咬下来,恼怒地说:
“小时候,在我偷之一个写字板时,你如果揍我一顿,教导我这是不对的,并且让我改正错误的话,我会到今天这地步吗?”
虽然是老故事,但是放在今天依然很发人深省,从熊孩子到死刑犯,只需要一个骄纵的母亲而已。
如果母亲在是非面前都是如此地拎不清,又怎么会教育出一个能够明辨是非的孩子呢?
回到这个案件中,活埋79岁母亲男子被拘捕,母亲竟然是担心儿子受罚,而谎称自己爬进墓穴。说实话,我感受到的不是母爱,而是一种变态的溺爱,更是对法律与生命的践踏。
我们透过这一个显露出来的对话,窥探出他们日常相处之道,我们没有看见的冰山之下,肯定有着母亲一次又一次毫无底线地退让,但这样的退让,最终只是换来她儿子的冷漠与无情。
这些年来有关教养出现问题,而产生的悲剧还少吗?还记得上海迪士尼中,一个男孩无心或者有意摸了 *** 姐的 *** ,本来这个时候应该做得是让孩子去道歉并且教育孩子不能够触摸他人的隐私部位,而这位家长确实雷霆震怒啊,甚至大打出手。
护犊心切,但是如此护犊,真的是做了一个极坏的榜样。对孩子一味地袒护与纵容,是将孩子送进违反犯罪道路的捷径。
在这里,求求各位家长朋友,一定要从小给孩子树立规则的意识,这个世界并不会永远为他们而打转的,切勿让纵容成为孩子进入监狱大门的钥匙!
欢迎大家在留言区与我一起讨论哦~
我是小颖,爱阅读爱分享的90后,年均读书40本+,想了解更多的阅读分享,可以点击关注我哦!@小颖隐于野母亲再怎么担心,也得知道,您儿子不是犯错、是犯罪!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犯错和犯罪原本就不是一个量级
这个案件最应该注意到的是,活埋母亲不是因为穷,而是因为恶。
公之于众的调查结果,马某因为受不了瘫痪母亲的脏乱臭、大小便失禁而活埋母亲,并不是因为赡养不起老人。
蓄意的谋杀,这就是在违法。
知情往往伴随着阴谋和罪恶,不知倒有一定尊严
母亲知道儿子是要故意杀自己,但舍不得儿子受罚,这样的慌情有可原。
没有哪个父母不为自己的孩子着想的,但是母亲也明知道儿子在犯罪,是不对的,还是帮助隐瞒,也是一种纵容的罪恶。
父母爱子,是人之常情但是又有多少父母的爱,害了孩子?
在《战国策》中有这么一句话,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父母们已经习惯为孩子做长远打算,给孩子一个好的前程,但是父母虽然是长辈,未必事事都分的清,在一些事情上也有着局限性。
这位母亲知道,一旦罪名成立,儿子将面临数年的监禁和国家的制裁。可是儿子已经58了,也就是说,很可能余生都会生活在监狱里,儿子还有一大家子的人要照顾,不像她这个行将就木的、半截身子都埋到土里的人。
所以她撒了慌,可这也是害了他儿子。错了就是错了,犯罪就是犯罪。
这件案子发展到现在,已不是一个家庭的事情了,是把中国养老问题爆到了台面上。
谁的家庭没有老人?中国每一年不赡养,虐待老人的事情有多少没有爆出来?又有多少“刽子手”在观望。这次如果不惩处,做出表率,那又引发多少社会养老问题。
法能容情,可这个时候法律不能容情
从法律和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力角度来说,就算这位母亲再怎么担心儿子受到惩罚,再怎么撒谎,也得必须严惩。
法外不乎人情,这人情代表的是公平与正义,活埋母亲,法律和人情都不允许。
北山真的希望能够严惩,也希望 *** 能够更好的监督社会养老问题,呼吁关注,寄望国家政策,不要在发生这样的人间惨剧。
人都有老的一天,失去劳动能力,甚至行动能力。
都知道会死,所以老人应该活得舒服些,能从容幸福地面对死亡,能走得有尊严点,而不是采用非常规的手段,那太悲凉了。
我是叫北的山:写走心的文字、读最难懂的书,予你一杯老酒,愿意一起饮否。如果你也赞同北山的观点,不妨关注我深夜十点,与你解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干部被低保户杀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干部被低保户杀害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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